名 称 : |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区普法办关于印发《2024年东丽区“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
津丽普法办〔2024〕10号
各单位普法办:
为开展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制定了《2024年东丽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东丽区委宣传部 东丽区司法局
东丽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本文有删减)
2024年东丽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2024年天津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精神,经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研究,并商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东丽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争做经济大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法律援助法、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为期一周。
各单位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一)组织收看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开展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CCTV1、CCTV12频道播出。
(二)组织学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的行政法学习讲座视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系列短视频、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
(三)组织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的宪法知识竞答活动。
(四)积极推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的“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以及“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等资料。
(五)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开展东丽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集中宣传活动。
(六)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区普法办、区律工委联合开展东丽区社区“法律明白人”暨社区网格员普法依法治理技能大赛活动。
(七)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组织开展东丽区2024年“宪法宣传周”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八)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国资委、区普法办、国网天津东丽公司联合开展东丽区“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内容。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紧抓重点群体。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精神和法治力量。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贯通开展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纪法意识,做宪法和党规党纪的模范遵守者、忠诚捍卫者和坚定执行者。
(三)坚持面向群众,注重宣传实效。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加强以案释法,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要把宣传周活动与经常性宣传、专项宣传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新修订的《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四)加强媒体普法,营造浓厚氛围。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区级媒体要利用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宪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合力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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