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宣传部门和普法办:
现将《东丽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丽区委宣传部 东丽区司法局
东丽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东丽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大力宣传新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日至31日,可从实际出发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在重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一)大力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组织“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聚焦企业需求,以“精准服务+深度赋能”为抓手,通过举办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政企面对面·周二下午茶”“法治益企行”“法律服务企业和职工直通车”、模拟法庭进企业、旁听庭审等多形式的涉企服务活动,积极推动民法典在经济领域的宣传贯彻,提升企业法治思维,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教育培训、干部日常学习、旁听庭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四)抓好青少年“学法源头”。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民法典专题教育和课程教学有机结合,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事务社工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各学校法治副校长等资源力量,组织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普法短剧、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五)融合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举办第二期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暨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班,开展“津日有法说明白”“法律明白人”微宣讲活动,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基层普法工作者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依法治理等法治实践能力。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法治素养“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宣传、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方式,深入社区广泛开展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六)开展法律知识线上答题活动。依托“东丽司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东丽区“民法典宣传月”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以“民法典进企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群众参与答题活动,切实扩大民法典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受众面。
(七)加强东丽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文艺搭台 普法惠民”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好各单位服务窗口、法治文化阵地,将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元素融入文化旅游和文创产品,形成立体化普法宣传阵地,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民法典宣传教育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八)提升涉企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本单位普法责任与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紧密结合,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引导企业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组织各授权街道执法事项的区级单位开展2025年度街道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实施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推动民法典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突出重点对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工作格局。要推动常态长效。围绕企业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安排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