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正式出水管工程采用顶管穿越东减河申请的批复
  • 索   引  号 :BKA22I021520100002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水管[2010]6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阶段工作任务已完成

关于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正式出水管工程采用顶管穿越东减河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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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丽水管[2010]6号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有限公司:
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承建的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正式出水管工程采用非开挖方式顶管穿越东减河,具体要求如下:
1、你公司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堤埝,不得向河道内倾倒杂物;
2、要求你公司将管道入土点及出土点设在距河堤外坡脚10米以外,穿越河底的管顶高程在大沽高程-4.0米(大沽2003年高程系)以下;
3、今后若遇河道治理,你公司无代价自行负责切改;
4、施工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否则重新办理开工手续,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完毕后应将基坑按规范要求回填;
5、工程完工,按要求报送竣工资料,并组织由我局参加的验收;
6、你单位接到批复后立即到区东减河管理所办理开工手续。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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