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开展我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A24E2101201000050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卫防字〔2010〕5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

关于开展我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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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今年以来,我区麻疹疫情呈上升趋势,根据历年流行规律,3-5月份是麻疹的流行高峰期,为加强麻疹的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麻疹疫情的上升势头,确保如期实现政府2012年消除麻疹的承诺,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我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10)110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局决定对我区8月龄至24月龄儿童及重点地区5岁儿童免费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并制定了2010年天津市东丽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附件:2010年天津市东丽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天津市东丽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

2010年我区麻疹疫情高发,为控制麻疹发病,提高人群免疫屏障,根据目前免疫规划工作现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降低麻疹发病率,控制疫情蔓延。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查漏补种的重点地区:我区城乡接合部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万新街、新立街、金钟街)

三、活动时间

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查漏补种活动。

四、对象及方法

(一)对象

所有未免疫或未全程免疫的在我区居住的8月龄至24月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

重点地区查漏补种儿童年龄扩大5岁。

各接种单位也可根据本地麻疹发病情况扩大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年龄组。

(二)方法

1、核对卡册:全区所有接种单位通过卡册核对,对登记的所有8月龄以上漏种麻疹或麻腮风疫苗的儿童,要及时进行通知和补种。

2、摸底调查:在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重点地区对目标儿童进行拉网式搜索,发现未免疫、未全程免疫(麻疹疫苗免疫史以预防接种证、卡为凭证,家长口述不作为凭证)或无卡、无证的儿童,要进行登记、补建卡和证、发放疫苗补种通知(标明免疫接种的时间与地点),到指定地点进行疫苗补种。

3、补种:未免疫、未全程免疫儿童补种针次依据天津市免疫规划程序,18月龄以上儿童漏种2针的应先补种麻腮风疫苗,后补种麻疹疫苗,2针间隔不少于28天。补种中应正确理解接种禁忌症,避免夸大,保证接种及时性和接种率。

五、组织领导

卫生局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次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保证本次活动的接种质量。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这项工作。

(二)各接种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关于预防接种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接种安全。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支持和群众参与。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各接种单位保证足够时间和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和疫苗接种,努力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保证查漏补种工作质量。

(五)加强督导和检查,保证查漏补种活动各项措施认真落实。

六、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的工作目标是本区及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率达到100%,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或麻腮风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具体要求如下:

1、入户查漏

(1)调查人员要明确职责,分片包干,对发现的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对未按要求进行摸底调查的地区,要再次挨门逐户进行调查。

(2)调查人员必须选择适宜时间入户调查(如早上或晚上)以保证发现所有应种儿童。

(3)在入户调查时,要将调查的每名应种儿童逐一进行登记,并根据登记情况进行通知和接种。

(4)重点地区的调查工作争取街乡政府、公安、工商、卫生、村居委会人员协同完成。

2、定点接种

(1)在集中接种门诊开展定点接种,并有醒目标记。

(2)接种点须有宣传板(图片或宣传画),清楚标明麻疹疫苗所预防的疾病、接种对象、本次活动时间、接种地点等。

(3)每个接种点应安排3人以上,要求所有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以保证本次活动各个环节的安全性。

(4)每一接种点的活动时间应保证连续10天以上。

(5)保证冷链及充足疫苗供应。

3、异常反应处置

查漏补种期间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异常反应发生后,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要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处理。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人员死亡时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督导检查

在活动期间,卫生局成立查漏补种活动督导小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的方法,对接种单位实施全面监督指导,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实施、接种对象的摸底登记、社会宣传、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后勤保障、接种点现场组织和接种实施等。

督导小组组长:卫生局主管局长  卞福生

副组长:疾控中心主任    张露新

成  员:何志芳   寇兆强   孙安悦  徐恩媛、

鲍立玲   卢纯杰

八、资料收集与报告

(一)资料收集

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包括附表2(本市、外地)、附表3(本市、外地)及活动总结。

(二)报告时间

区疾控中心负责将辖区查漏补种重点区域于活动开展前两天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附表1汇总附表2(流动人口和本市儿童分别统计附表2内容),于2010年4月5日前将汇总的附表2上报至区疾控机构;区疾控机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附表2汇总区级附表2、3,于2010年4月10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同时上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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