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街道二○一二年度清融雪工作预案
各有关单位: 为搞好今冬明春清融雪工作,切实保障全街居民的出行安全及各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东丽区2012年今冬明春除雪工作预案》和市、区政府保证今年冬季人民生活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格监督、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清融雪工作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和谐万新”,以“三创”目标为基础,以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出发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防保体系,为助推全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证。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组织机构: 成立万新街道清雪指挥部(名单略) 万新街道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和落实工作。 办公地点:街市容环卫管理所(地址:吉安道6号) 电话:24798198(代传真)。 邮箱网址:dlwxcg@163.com。 2、清雪指挥部职责: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街清融雪工作,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物业公司、驻区部队等成员单位和广大群众按照所属地域落实指挥部的安排和清雪命令,完成清雪任务。 3、责任分工: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在降雪初始一小时内,按照各自分工到达指定地点,落实清雪准备工作。 各物业公司负责本服务区内的清融雪工作。 驻街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负责各自单位围墙(门前)至公路中心线的积雪清除工作。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指定范围的清融雪工作。 4、督查分工 监察、督促各责任分区内沿街企事业单位清融雪作业,协助各级道路、社区清融雪相关责任人做好清融雪工作。 北起卫国道南至成林道片区 北起成林道南至津滨大道片区 北起津滨大道南至京山线片区 北起先锋路南至海河东路片区 做好雪天道路清雪作业监察工作,对各片区内沿街企事业单位清融雪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协调、指导;对不开展或延误开展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理。 三、清融雪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工作要求 1、融盐站在11月10日前完成设备检修,融盐贮备;保证设备正常启用、机械正常作业;保洁队在11月10日前完成人工器具维护、更新,其他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保证清雪器具、人员、资金到位,一旦降雪立即启动。 2、降雪停止后,按照“先立交,后涵洞”“先主干,后支路”和“打开一条路,后向两边拓”的作业顺序,立即对辖区主干道路、公共场所(如办公场地前道路、公厕、市场等)进行清运,避免结冰、积存。 3、各相关单位必须保证严格安全生产,避免产生意外事故。 (二)工作标准 1、使用融雪剂时不污染花坛、绿地、树穴。 2、严禁向积雪上倾倒生活垃圾、工程渣土,严禁将积雪倾入垃圾池、箱。 3、禁止盐溶雪倒入花坛、绿地、树穴。 4、实行净雪进绿地。 (三)清雪时限 1、津滨大道、津昆桥匝道、东南半环快速路、成林道等一级道路从雪停开始4小时内打通道路,保证车辆通行。 2、其他道路、社区清雪完成时间从雪停开始:小雪24小时 ,中雪48小时, 大雪72小时。特大雪由区清雪指挥部确定完成时间。 3、清雪后主干道及两侧、办公场地、公厕等公共设施周边无雪堆、散雪、结冰。 四、设立信息保障系统 实行各有关单位的联系网络和值班报告制度。遇有雪情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全天候开启手机确保政令畅通。 遇有雪情,街清雪指挥部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岗问责,发现空岗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有关部门应将清融雪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 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办法》等法规规定,加大对清雪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执行清雪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从重处罚,并通过有关媒体予以曝光。对在清雪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予以及时正面报导。 2、发动全民参与 清融雪工作不仅仅是市容环卫部门的事,更是关系到全民出行的大事,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实行专业作业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全民参与。积极构建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反馈的时效性,提前布置社区、学校清雪工作,划定沿街单位除雪责任区,监督落实除雪工具,各社区居委会应当积极组织群众力量,清除小区和胡同里巷积雪,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确保社会除雪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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