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万新街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E07A1303201700074;BKE07A2001201700344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万街发〔2017〕28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该文件已超过有效期。

万新街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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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新街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丽万街发〔2017〕28号

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科室、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17〕10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用力,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从今年5月份开始,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先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也将于8月底9月初在我市举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全街各社区、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坚决解决前一阶段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应查未查、台账不全或不准,以及重点单位“一企一档”不健全,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阶段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报表未报送或者未按时报送等问题。当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深化阶段即将完成,建章立制和构建长效机制阶段即将开始,全街各社区、相关科室、有关单位在认真完成好各阶段任务的同时,从即日起至9月底,要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突出重点,加大各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全街在继续对《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津丽万街发〔2016〕19号)中明确提出的九个方面重点进行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大风等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以及汛期易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特点,突出对危化品企业、石化小区、加油站点、钢材市场等重要点位,以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增加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水、防潮、防淹泡、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的检查;对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工业重点领域:增加对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的检查。建设施工领域:增加对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暑期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增加对防洪水、防道路和桥梁坍塌、防地面塌陷等方面的检查。公共消防领域:增加对集贸市场、体育场馆、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其它行业领域:增加对泄洪、城市供排水设施的检查。按照市、区领导要求,要组织对各类钢材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特种设备、电气焊设备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不持证作业,危化品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三、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各生产经营单位从即日起至5月底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验收,检查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到相应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街道各科室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台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所包安全生产重点点位定期开展检查。
四、从严执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和考核问责力度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改正,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散乱污”企业,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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