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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天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根据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将《东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2月18日
东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东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要求,忠实践行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基层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东丽高质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推动各级把消防安全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
(二)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系统监督责任、单位法人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社会责任,构建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监管有效、运转高效的火灾防控新格局。
(三)构建风险防范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预防、注重靶向施策,加快构建以风险管控为中心的消防治理体系,着力推动火灾防控从“管单位”向“管人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二、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治理体制机制
(四)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提请区政府经常性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日常检查、政务督查、警示约谈等内容,督促各部门和街道(园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发挥消安委议事协调作用,综合运用通报调度、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方式,层层扣紧责任链条,提升综合施治水平。
(五)强化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管理指导,固化行业条线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培训演练、工作考核等机制,指导所属单位落实落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分类推进学校、医院、文博单位、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落实行业所属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推动行业条线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六)夯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社会单位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制度预案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员工“四个能力”建设,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推广应用物联网、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系统,提升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水平。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建立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驻津央企和市属企业发挥集团总部作用,加强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七)发动人民群众共建共治。调动和发挥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安全常识,做好“三清三关”,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主动消降遗留火种、用火不慎、卧床吸烟等致灾风险,切实防范居住类场所火灾。
(八)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事后追责,提高火灾事故的调查率和查清率,通过查清起火原因、发生诱因和灾害成因,总结经验、完善标准,提升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涉火刑事案件移送、办理力度,建立火灾后消防产品质量责任调查追究机制,推动相关主体落实责任。
三、强化治本攻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九)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发挥区安委会、消安委平台作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对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实施综合治理。住建、商务、消防等部门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整治外墙保 温材料、安全疏散、管道竖井封堵、消防设施等方面问题。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深化“九小场所”、家庭作坊等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源头管控,创新监管手段,推进社会共治。组织开展“小火亡人”全链条治理,常态化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发挥好整治专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深入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落地,依法依规推动共享换电产业有序发展。按照明确的充电端口配建比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落实规范充电费用相关政策,有序推进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加大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联合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联合行动,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指导意见》,查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类型、车辆品牌、购买时间、拼装改装等信息。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公布曝光制度,对造成火灾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及时进行公布曝光,倒逼企业落实责任。对亡人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停放、盲目逃生、管理缺失等问题,要制作警示教育片广泛发布,张贴警示海报,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十一)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救援逃生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基本落实“应拆尽拆”“应改尽改”。针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强化动态监管,督促引导单位场所和业主加强自主管理,确保时刻畅通。针对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救援窗口等外部救援通道,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标识化管理,采取联合执法、警告劝诫等手段及时督促清理障碍物。
(十二)开展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全链条治理。消防、应急、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围绕动火作业、保温材料,厘清权责边界,推进“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各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自主管理,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有关行业部门落实保温材料生产、流通、施工各环节监管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各街道(园区)、各部门强化动火作业、保温材料的宣传培训和警示曝光。
四、夯实基层基础,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十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开展“十四五”消防规划总结评估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谋划“十五五”消防规划重大改革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及重大工程。将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纳入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
(十四)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实体化运行。指导各街道加强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执法、消防知识宣传等工作。将消防安全与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深度融合,推行“互联网+基层治理”,探索建立区与街道两级贯通的消防安全隐患采集、分办转办和查处反馈工作机制。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将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职能。推动社会单位、社区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织密筑牢基层消防安全防控网络。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十五)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以及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范畴。针对不同人群,落实“警示+提示”消防宣传培训机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着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单位员工、保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重点提高安全技能和紧急避险能力,加大对老幼病残等群体的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常态化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教育。
(十六)强化社会宣传警示工作。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公开曝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用好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发挥正向引导和反向警示作用。利用全市户外大屏以及公交、地铁视频端等阵地播放警示片,在电影院、宾馆、KTV、网吧的开机画面插入消防警示提示内容。强化“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对亡人和重点、敏感场所及施工动火、保温材料火灾开展常态化警示宣传。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和消防队站开放,加强消防志愿者工作,做好消防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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