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土地监管责任,我队对我街辖区内实行分片管理。耕地保护、分片实施管理等纳入各队目标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队奖金挂钩。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我街辖区内行政管辖范围内分为三个区域范围管理。 1.城区范围:6个村委会(张贵庄、崔码头、顾庄子、翟庄子、新立村、宝元村),2个小区(贵环小区、新立花园),3个居委会(信号厂、驯海里、民航巷)。 2.中心范围:10个村委会(西杨场、东杨场、四合庄、新兴村、邢圈、泥窝、城上、中河、中营、东大桥)。 3.东区范围:11个村委会(小东庄、十三顷、窑上、赵北、卧河、务本一、二、三村、老圈、稻地、大郑),2个小区(小东庄东盛园、悦盛园) 二、分区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各队巡查范围。 把我街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村队、居委会、小区划分为三个巡查区。尤其把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动态巡查。 将我街辖区划分为三个巡查区,以各中队队长为巡查区域责任人。承担巡查任务的人员,应明确划分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巡查人员的职责主要是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并对拒不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和已形成土地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立案查处。通过切实履行巡查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巡查中队要建立完备的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实记录,并将巡查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要与区拆违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综合执法局一大队、派出所建立联动系统,集中集力强化组合查办,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土地违法案件。 三.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1.要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考核。成立执法监察督导组,监督、检查各中队巡查情况工作效果。对各中队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作为各队执法监察任务的首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对于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违法案件明显降低,需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的,达到上级领导的要求任务指标予以奖励;在新形势下执法工作要有所创新,有新思路、有新举措、“善解难题,更促转变,争上水平”,高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特殊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发现,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并造成一定后果的,予以惩戒。对于执法犯法、徇私舞弊、压案托案造成影响的,同时因工作失误给政府带来巨大损失的,上交街党委办事处严肃处理。 2.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采取公开、公正、公平、高度民主集中的原则,并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记录,结合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测评积分、年终评比、上级领导认定的方式进行。 (1)根据考核各项标准:一是各中队队伍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定期学期制度、遵守执法大队各项规定制度),二是各中队完成全年度上级交办任务情况(本区域内强化执法管理、巡查查处力度、各项工作落实及取得成效)。 (2)查阅资料:由各中队队长对各中队的软资料建设情况进行逐一、细致的检查。执法大队对各中队资料进行全面汇总。 (3)考核结果反馈:各中队将考核结果反馈上级领导,针对案件查处率、完成结案率作为单位年度百分考核奖惩依据。 3.考核评定 年终考核结果分先进、达标和不达标三个档次,评出一个先进中队及若干先进个人,并公布评议结果,对先进中队、先进个人在年度总结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对不达标中队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上报街道党委办事处处理。 四、落实区街中心工作,新立街道执法大队2010年按照有会书记在三级干部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战略方针,全力完成“三四五六”的发展计划,与此同时执法大队若遇区委、区政府、街办事处交办的应急、保障任务或执行特殊行动时,各中队要集中力量,按上级领导的要求统一行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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