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新立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东丽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18】1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安监管办〔2017〕21号)精神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18〕9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一步提高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组织领导
街安委办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安委办主任魏胤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崔连庆、马春雁、寇海明、刘鹏、魏俊梅、王小宏、房晓杰、刘伦海、程文鹏、吴淑波、任辉选、田增起 、刘孝民,成员为俞爱林、刘永山、朱献忠、郭红等科室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新立街安监办,负责协调全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的落实,办公室主任为刘永山,成员有张洪珍、张梦军、逄曙辉、魏庆、王振昊、钱洪涛、任毅。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素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使机关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进而发挥机关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带头作用。
四、主要内容
通过加强机关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化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狠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机关单位保证每年集体学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习记录;机关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东丽区安全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安全教育参观体验活动,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责任科室:党办、安监办。
(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本单位要在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强化安全理念,树立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这两个重要宣传时间开展集中宣传,要创新宣传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将方案落到实处,保证宣传效果。
责任科室:行政办。
(三)开办安全生产专栏
区安监局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用电用气、交通安全等内容,要将公众号在机关内部进行广泛推广关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本位要充分利用相关行业报刊、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及机关内部安全工作举措等,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
责任科室:党办、安监办。
(四)树立宣传典型
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科室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责任科室:文教宣传科、安监办。
(五)落实工作保障
本单位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相关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科室:财政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我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的重要作用,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
(二)形式多样,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和快速渗透等作用;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建立本领域宣传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三)强化考评考核。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有方案、有总结、有图文资料,日常学习等活动有记录、有痕迹。我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工作情况将被纳入年度区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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