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新立街道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119U/2021-0003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新街政报〔2018〕21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新立街道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字号:
    

法制办:

2018年,街道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参加平台使用辅导培训。街道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平台的维护工作,积极主动与区平台管理人员沟通,参加平台使用辅导培训,对于主动抽样监督和自动预警能够做到及时处理。

(二)加强执法信息归集工作。街道对行政执法信息确保应归尽归、及时归集。2018年,街道共进行执法检查104次,履行495项法定职权,履职率达84.04%。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按时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2018年,街道及时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了对行政处罚法修改、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送审稿)》、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天津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街道制定的《新立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从总则、起草、审核、决定、公布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法律责任、附则等几方面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作出规定,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制定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街道制定了《新立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新立街道办事处“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作为酌情程序均纳入了该项制度。

(二)制定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街道聘用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涉及合同审查、文件审核以及涉法事务咨询等工作。此外,街道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履职。2018年,街道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7份,参与接待信访3次,在接访前后为街道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办法,协助街道妥善处理信访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起草行政复议答复书,为街道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培训1次,专题讲解行政处罚法,有利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程序性瑕疵;此外共代理行政诉讼53件,其中行政赔偿案件2件,民事案件11件,执行案件1件,非诉执行案件1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2018年,街道于每月末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内容既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等大政方针方面的内容,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平台操作等具体实务内容,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和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授课,全年共计组织学习培训13次,共计42学时,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落实“边执法、边普法”工作要求。一方面,今年街道根据2018年行政检查计划,结合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际,联合街道法制办、司法所共开展9次“边执法、边普法”活动,范围覆盖金隅悦城、驯海里、金色雅筑、远洋风景等9大社区。活动形式即针对社区存在违法建设、私搭乱盖、圈占绿地等问题较多的情况,在深入社区调查取证和下达行政执法决定的过程中,同时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并发放传单、图册等。同时,对街道行政执法决定存在疑问的,工作人员耐心解答街道执法的法律依据。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街道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对无照经营、非法行医、占道经营、餐饮企业超标排放油烟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提供执法保障。

此外,街道不断畅通涉企投诉渠道、为企业解决问题。一是为企业设立联络员,方便企业随时联络街道进行咨询、投诉等。二是加大走访企业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例如帮扶英昌乐器评估、测算、选址等企业搬迁相关手续工作;积极与消防局联系,帮助艾利(中国)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解决消防安全的问题;为天津市鑫盛鸿运废钢回收有限公司争取缴税扶持和帮助等。2018年,街道共为企业解决疑难问题26件,得到企业的认可。

(三)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换证工作。2018年9月11日,街道法制办组织街道全体辅助执法人员参加了换领辅助执法证件培训班,共涉及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市容环卫管理站、安监办和环保科等科室128名辅助执法人员。此次培训聘请街道法律顾问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专题讲座,由街道法制科负责人对执法行为规范和街道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街道城管办主任针对廉洁执法,结合“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行授课,课程内容安排丰富紧凑。考试期间,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长、副大队长、街道城管办信息综合科和街道法制办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监考,全程录像,坚决禁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经过培训,全体辅助执法人员均顺利通过了考试,顺利换领了辅助执法证件,为依法执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深入推进国务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一)完善执法信息公示的具体事项和内容。为进一步增强执法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街道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在东丽政务网公布了权责清单,公示了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权的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有效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二是为行政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发放统一服装和执法证件,要求从事执法活动时必须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并就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告知说明,并在笔录中注明执法人员身份。及时、准确更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网站对持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三是在办事窗口和服务大厅摆放公示牌向办事对象进行公示。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记录文书。街道统一制作了新立街道行政执法案卷模板和文书样本,并建立案件台账,对执法文书文号实行动态管理。

(三)制定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街道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细化重大执法决定的确定标准,规范法制机构审核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街道法制科对每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执法人员、法制科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查,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守住法律底线,保证合法行政,提高法制审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今年,街道进一步加强法制科室建设,将街道法制科与城管办法制组进行分离,各负其责,并新招录了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街道法制科工作,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

(二)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城管办法制组工作人员先行审核,再由街道法制科进行审核,严把程序关。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积极、主动做好复议、应诉案件相关处理工作。街道按照法定期限和复议机关要求进行答复并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2018年街道共配合区法制办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件。

(二)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街道涉诉案件的25次开庭中,由街道副处级领导出庭13次,出庭率达到52%。

(三)切实履行行政调解职责。2018年,街道不断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和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社会矛盾和问题,全年共完成行政调解案件2件,涉及房屋继承、养犬纠纷等领域。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推动贯彻落实《东丽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街道领导班子于6月1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东丽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街道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街道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该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立在街道法制科,从组织上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街道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讲座。2018年,街道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讲座5次,内容涵盖宪法、行政处罚法、集体和国有土地依法拆迁相关政策及街道干部可能触及的职务犯罪等内容,既有基本法律法规,又贴合街道工作实际,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法制力量建设。街道班子成员中党委副书记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直接分管街道法制部门,街道法制办干部也均毕业于法学专业,为发挥应有职能作用提供了保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