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B04C1303201000060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东丽安委办【2010】3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

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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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乡、委办局、园区及有关单位: 

冬季已经来临,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为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上下一致的努力,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但是从全市看,进入冬季后,由于低温等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较大,一般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对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一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安排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三是各街乡、园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抓紧制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方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专门安排部署。四是各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单位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运输、地下管线等行业的监管,同时也要重点抓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和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方面的监管,切实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是加强对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特别是安全泄放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设施)、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以及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公用工程安全保障系统进行检查。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反应釜、罐、工艺设施设备,特别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输送管道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冻保暖工作,针对冬季低温、雪多、路滑、雾多、风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四是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打非”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点。五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审批经营范围和品种,规范进货渠道。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和经营摊点进行隐患整改,确保冬季烟花爆竹的安全。
2、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方面。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严格监管。一是依法规范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防护、脚手架搭设、大型机具、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状态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保暖、防冻、防滑、防风等工作,冬季施工要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严禁室外作业。三是加强对施工人员住宿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彩板房,严禁彩板房2层以上住人,严禁使用明火进行取暖,严禁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作燃料。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施工队伍,特别是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履行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整改。五是严格执行建设施工21条禁令,坚决查处违反科学规律、违反规范标准,盲目抢工期的突击行为。
3、地下管线安全监管方面。各单位要加强对燃气、电力、输送石油、输送天然气、工业物料、热力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一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做好冬季保温、防碾压、防破坏等工作。二是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上报地下管线相关信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地下管线的备案和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三是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前的报审制度,未经审批,严禁进行地下施工作业,以防影响和破坏其它地下管线,导致事故发生。
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方面。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监管,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是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三是全面排查公共空间私搭乱盖、高层楼群拆改建筑结构的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等方面的隐患,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对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和检查,举行大型人员活动未经审批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取缔。
5、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认真制定、落实好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科学调度,强化路面秩序管理,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严防死守,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从事旅游行业的企业,要合理安排车次和人员,严禁超速行驶、超载超限、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和旅客出行安全。三是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6、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方面。各单位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住宿使用炉火取暖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教育,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冬季期间的安全生产,落实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单位要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逐条逐项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特别是国务院《通知》中强调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事督办制度、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选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等十项制度,检查中要特别加强对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措施和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的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据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关闭。同时,要注重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让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落实的具体措施,要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逐级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书、隐患排查、检查告知、责任制考核、奖励与处罚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要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天津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营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非法违法导致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稳定。



天津市东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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