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及我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要求,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划分和工作任务
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7日至5月31日,为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二阶段:8月20日至10月31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整治重点
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方面的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有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查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漏评虚假评价;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配齐并有效应用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油气长输管道是否出现管道占压、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问题;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障资金投入。此外,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各类非法“小化工”以及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公安分局、运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卫健委、教育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二)建设施工方面。突出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排查整治。严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以及施工现场、生活区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牵头,运管局、水务局、工信局、城管委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三)燃气方面。严格落实《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东丽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突出对燃气经营安全,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居民小区、乡村燃气安全,燃气工程安全,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排查全覆盖、台账记录全覆盖,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清零”。同时,对现有公服灶具、民用单眼及双眼灶具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对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牵头,市场监管局、住建委、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四)交通运输方面。严厉打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采石采矿、挖沙挖沟采空作业、穿越油气电管线,私设道口等影响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农用车辆、网约车、临时包车等开展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车辆性能和运营状态检查,严厉打击“黑客车”“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非法进京行为。
责任单位:区运管局牵头,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五)民航方面。各相关街道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协调解决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要加强机场净空管理,发现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区政府及民航天津安全监管局报告。机场净空保护区外从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活动,如有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情形,要协助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六)消防方面。突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文博单位、涉疫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居民社区,密室逃脱类场所、新能源领域等排查整治,结合当前我区正在开展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严查企业(单位)是否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电焊动火作业、电动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公安分局、应急局、教育局、运管局、商务局、卫健委、城管委、住建委、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七)公共场所方面。突出对民航、车站、地铁、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卫,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火车站,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严查大型活动期间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等;严查危害民航安全、危及铁路通行安全、扰乱运输秩序、损坏铁路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牵头,运管局、商务局、城管委、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委、教育局、民宗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八)特种设备方面。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严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严查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严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严查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严查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严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严查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严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使用单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等情况。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委、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九)仓储物流方面。重点对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货物配送中心等开展排查整治。严查仓储场所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仓储场所的防火等级不符合规定;擅自改变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擅自改建、扩建或变更使用用途;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员工宿舍;库房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仓储场所内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无法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被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无充足消防水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运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商务局、发改委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此外,其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园区)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区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各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本区域可操作、可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挂帅出征,研究分析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谋划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坚决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定具体管控措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点牵头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组织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责任、要求,牵头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全链条排查整治;各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组织配合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相关行业领域、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推动,全力推动整治重点任务排查整治到位。
(三)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采取交叉执法、专家配合执法等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有隐患就处理、大隐患重处理”原则,对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上一级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坚决做到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属地、监管部门责任。
(四)坚决营造严管高压态势
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重大隐患属实的兑现奖励,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安全氛围。要开辟“曝光台”,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排查整治行动,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将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坚决做好督导检查推动
区安委会将持续开展“定向体检会诊”检查,组成多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街道(园区)、各部门、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不力的,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严肃进行追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暗查暗访组,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内的重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于4月10日前报送方案、6月2日前报送一阶段总结、11月4日报送二阶段总结,并填写《东丽区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月报表》(附件)随各阶段总结一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dlqyjglj01@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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