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区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区春季特别是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切实加大我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牢牢把握主动权,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决落实国家森防指、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清明和“五一”期间我区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和农业生产等特点,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东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3月22日至5月7日。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三)国家森防指、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四)《东丽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五)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六)火源管理、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八)森林资源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森林防火对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辖区森防工作实际,制定好宣传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抓住清明和“五一”期间郊野公园、生态屏障游人多的有利时机,做好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创新思路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努力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深入推进防火宣传“五进”,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四进二确保”,即: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进乡村、进课堂、进农户,确保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1.区教育局要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学生影响家长,通过家长影响社会。
2.区民政局清明期间要加大对群众文明祭扫工作的宣传,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加大对重点公墓、陵园违规用火行为检查力度。
3.区农业农村委要对郊野公园和生态屏障内禁火标识和宣传标语悬挂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损坏或设置不合理的要及时更换。对生态屏障一期安装的声控广播器做好检查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4.区应急局和农业农村委要积极协调天津铁塔公司,为新立郊野公园和东丽郊野公园安装广播器,做好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5.公安东丽分局要加大对郊野公园、绿色生态屏障等重点区域违法用火打击力度,对因非法用火导致的林带火灾,要依法予以查处。
6.区城管委要组织人员对道路绿化带开展防火检查,在人员出入明显位置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7.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好社区电子屏的作用,开展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要在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提高人民群众的森防意识;在本辖区道路绿化带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或禁火标识。
8.消防救援支队对新立郊野公园、东丽郊野公园和生态屏障起步区做好灭火专项预案,开展好熟悉演练。
(三)灵活方法,创新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森林火灾案例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兴大众宣传平台,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短信、抖音等平台受众多、影响大、渗透广的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自觉参与、全民监督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四)做好总结,按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市森防办将对我区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请各部门、街道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等材料报区森防指办公室邮箱:dlqyjglj08@tj.gov.cn。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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