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天津市东丽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天津市东丽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及应急管理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由区应急局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含无储存经营)三级责任人集中学习《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等法律规章有关特殊作业的相关要求,强化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执法监管,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对违法违规行为适时进行公布、曝光,督促企业2024年中前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工作机制,落实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三是以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各街道要在辖区范围内打造数家标杆企业,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互帮互学小组工作机制,加大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互相学习力度,鼓励企业自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推动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底前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安全管理场景、人员定位场景功能(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并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二)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发现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肃查处。配合市应急管理局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2026年底前,在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区应急管理局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监管执法,会同属地街道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于2025年底前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精准执法,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建立市级分级执法企业监管工作机制,对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分级执法的企业实施属地监管,利用安全生产提示函、警示约谈会等形式强化管理。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明白纸”,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强化街道(园区)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基层属地监管能力,以多种形式对各属地街道(园区)开展执法能力培训。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健全高危细分领域风险管控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每年对高危细分领域重点企业、油气储存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五)推进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按照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的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推动相关企业实施改造提升,2026年底前推动辖区内重氮化企业完成改造任务。持续推动涉及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
(六)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按照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对城市建成区安全距离不足、人口密集区高风险油气库分类实施改造、搬迁或关闭。2024年底前,中小油气存储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不到位问题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定级,按照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抽查。
(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重氮化工艺装置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巩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应用,2024年底前,涉及高危工艺(重氮化)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大型油气储存企业有效应用智能化管控平台,推动特殊作业管理、人员定位、智能视频分析、雷电预警等重要信息接入系统。
(九)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2024年底前完成五类重点企业(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固化形成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2026年底前,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利用安责险对全区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十)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配合市应急局适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管理信息化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流向和库存管理,推动落实“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整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力量,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各有关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处置的企业底数和运营现状,深入排查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严格市场准入,构建危险化学品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转变。锚定监管空白区域,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管理机制、完善撬装加油站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在该领域加强监管力量,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确保消除非法储存经营等重点隐患,做到安全可控。结合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及违法的企业严肃立案处罚,盯牢风险隐患整改,涉及刑事处罚的案件与司法部门实施行刑双向衔接,正反推送。
(十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程。一是健全完善危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管控,督促危化企业持续严格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全面开展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及重大危险源点位的企业每月至少1次),推动危化企业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机制。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格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要求,紧盯特种作业、安全防护距离、化工工艺自动化、危化品罐区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全区危化企业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以案情分析会等形式,深入剖析典型危化行业较大以上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组织相关企业观看对应领域的警示教育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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