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02272Y/2024-00016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安委办〔2024〕8号
  • 主 题 分 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字号: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要梳理确定本行业领域、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全覆盖进行指导,推动所属行业、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奖励制度的建立完善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通知》主要任务内容。

二、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执法监督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台账建立等情况纳入检查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等日常检查,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内部报告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实施一案双罚;区安委办将此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检查内容。

三、广泛宣传突出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利用张贴海报、展板、发放宣传册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宣传形式,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公布相关案例,提升企业及社会公众知晓覆盖面,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数据统计及信息报送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要做好本行业、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收集汇总工作,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及奖励情况表》,于每月23日前一并报送至区安委办。非煤矿山、化工、工贸、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由区应急局填;交通运输领域(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领域由区住建委填;民用爆炸物品领域由公安东丽分局填;燃气领域由区城管委填;电力领域由区工信局填;未归到以上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其他行业领域,由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园区结合实际情况填报。(OA:应急局综合协调科;邮箱:dlqyjglj01@tj.gov.cn

附件:1.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

2.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及奖励情况表

     

                           20248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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