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A01A0202201700024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 文 字 号 :东丽政发〔2017〕23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东丽政发〔2017〕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东丽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

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7〕114号)要求,为确保我区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期间,有效推进各项治理任务顺利开展,切实解决大气强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街道、功能区及有关部门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接受公众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打好“蓝天保卫战”,提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强化对各街道、功能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约束,及时、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区政府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内容

(一)环保部印发督办函中的督办问题清单(涉东丽区)。

(二)环保部印发督办函中的督办问题(涉东丽区)整改情况,包括查处情况、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

四、公开方式

(一)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利用我区“一台一报一网”(即东丽电视台、今日东丽、东丽政务网),全面公开东丽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督办清单以及各街道、功能区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在“一报一网”(今日东丽、东丽政务网)设立“东丽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题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由区清指办安排专人每日关注环保部官方网站“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专题栏目,将涉及我区的问题督办函及时整理形成督办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于当日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区领导,抄送区委宣传部、相关街道、功能区和职能部门。

(三)在环保部官方网站发布涉及我区问题督办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将区清指办整理形成的督办问题清单进行公开。

(四)各街道、功能区和有关单位收到督办问题清单后,务必于7日内高标准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区清指办。区清指办负责梳理汇总督办问题查处情况、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于2日内报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详见附件2)。

(五)东丽电视台每周四在新闻栏目安排一次不少于3分钟的专题报道。

五、相关要求

(一)各街道、功能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

(二)各街道、功能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和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区清指办。区清指办负责对督办问题查处情况、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统筹把握好公开时限。

(三)区委宣传部要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环保部将随时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并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量化考核问责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的方式公开或超期3个工作日(含)公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相关情况)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专项督察内容,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1. 东丽区督办问题清单信息公开模板

          2. 东丽区督办问题整改查处情况信息公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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