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7198/2022-0003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 发 文 字 号 :东丽政发〔2022〕8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字号:
    

东丽政发〔20228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区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

改革创新、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因政策调整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超过有效期限的121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凡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29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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