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转发东丽区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东丽政办〔2012〕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人工影响天气系统(以下简称人影系统)在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现将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制定的《东丽区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东丽区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人工影响天气系统(以下简称人影系统)在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防范和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人影系统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全区人影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人影系统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内容包括:
(一)对人影作业装备(包括:37毫米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人雨弹、火箭弹等)利用爆炸及盗、抢等手段实施袭击的事件。
(二)对人影炮站采用爆炸或其他恐怖手段实施袭击的事件。
(三)其他部门遭受恐怖袭击并涉及人影系统的袭击事件。
(四)其他突发事件。
三、组织领导
区农经委成立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农经委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街道主管人影工作的领导和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影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街道农办主任、炮站站长、炮班长组成,负责我区人影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街道人影炮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10并及时上报街道主管领导和区人影办,2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二)急救现场,生命第一。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人民群众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四)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事件提供依据。
五、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一)恐怖分子袭扰事件处理办法。各街道炮站发生恐怖分子闯入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做好人雨弹、火箭弹等重要物资的保卫工作,等待救援。
(二)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各街道炮站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转移人雨弹、火箭弹等重要物资及疏散周边人员,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各街道炮站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转移人雨弹、火箭弹等重要物资,疏散周边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四)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各街道炮站发生火灾事故,要全力组织人雨弹、火箭弹等重要物资的转移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五)其他突发事故处理办法。各街道炮站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或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迅速做好人雨弹、火箭弹等重要物资的转移、保卫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疏散。封锁和保护事故发生现场,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进一步工作。
六、有关要求
本预案是区人影办针对我区炮站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以及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应依据本预案并结合炮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
(联系人:丁世凯;联系电话:24390951)
东丽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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