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A01A020320170000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 文 字 号 :东丽政办〔2017〕3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依据《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东丽政发〔2022〕8号),此文件已废止/宣布失效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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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东丽政办〔20173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126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性,根据《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津政办发〔201690号)和《天津市东丽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东丽区地处津滨发展主轴,东接滨海新区核心区,西连中心城区,是天津市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重要功能区。区域总面积477.34平方公里,其中225平方公里纳入滨海新区。辖张贵庄、丰年村、无瑕、万新、新立、华明、军粮城、金钟、金桥、东丽湖、华新11个街道,有42个村委会,115个居委会,5个城市公司。截至2015年底,全区户籍人口367240人,其中农村人口113047人,非农业人口254193人。全区生产总值905.6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52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5岁。十二五期间,落实京津双城联动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争取首都资源,不断提升我区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东丽医院加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在远程会诊、医院管理、科研教学、专科品牌创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2014吴阶平泌尿外科天津中心在东丽医院揭牌启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所属北京郭应禄泌尿外科发展基金会资助《棒状水囊扩裂术治疗前列腺增生症》在东丽医院授牌启动实施。

十二五末,区属基层卫生单位15个,涵盖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综合医疗、中医医疗、基层医疗、卫生培训机构,驻区医疗机构4所,社会办医单位45个,乡村医生276人。积极推进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15个,完善了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补助标准,乡村医生职能进一步发挥,网底建设进一步完善。

全区卫生人员143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8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01张,执业(助理)医师2.37人。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157.52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4588人次,医院病床使用率为57.9%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天津市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天津市将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作为核心建设双核城市。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将达到9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全区人口总体分布趋于均衡;人口聚集区老龄人口会快速增加,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20%以上。因此,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快速推进,以及老龄化、环境变化等导致的疾病谱的变化等因素的叠加,全区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将快速增长和变化,加之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天津市和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质量、结构与布局都将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合理、不科学、不适应,机构建设综合配套不完善、服务体系软、硬件不匹配等问题将更加凸显。

——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全科医生数、公共卫生人员数等均处于本市中低水平,学科建设、技术实力等软实力亟需进一步提高和优化。

——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均衡。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重医轻防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和社会办医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亟待增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配备严重不足。专业发展不平衡,儿科、急救、康复、精神卫生、老年护理、职业病防治等专业缺如或者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功能界定不明确,服务模式不适应。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整体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分级诊疗制度模式还未建立。


东丽区医疗机构设置现状

机构名称

地点

等级

占地面积(公顷)

床位数

东丽医院

新立街

二级

2.87

500

中医医院

张贵庄街

二级

0.5

150

军粮城医院

军粮城街

一级

0.3

70

金钟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金钟街

一级

0.07

10

万新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万新街

一级

0.12

15

华明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华明街

一级

0.3

50

新立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新立街

一级

0.16

10

无瑕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无瑕街

一级

0.2

10

小东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新立街

一级

0.2

10

张贵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张贵庄街

一级

0.1

10

金桥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金桥街

一级

0.25

10

华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新街

一级

0.3

50

二、项目建设实施安排

(一)全市规划对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东丽区作为主城区的交通导入区域,主要承担中心城区医疗资源的疏解,促进主城区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的均衡化,优化主城区医疗服务体系。

2020年,全区建起以东丽医院、中医医院为主体,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建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所(东丽医院、中医医院、南淀医院、金钟医院、军粮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所,公共卫生机构6所(疾控中心、监督所、妇儿中心、南淀妇儿保健所、南淀急救中心、南淀采血站)。

除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在重点地区和新的人口集聚区配套建设适量的公立医院外,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其他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二)机构和床位。

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机构名称

地点

建成时间

占地面积

(公顷)

床位数

资金来源

备注

东丽医院

原址

2017

2.87

500

区筹

保留

中医医院

原址

2019

0.95

500

区筹

扩建

南淀医院

东丽南淀地区

2020

8.0

1500

市筹

新建

金钟医院*

金钟街

2019

6.0

500

区筹

新建

军粮城医院(二级)*

军粮城街

2019

4.0

300

区筹

新建

*标注单位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兴建。

2.基层医疗机构。

机构名称

地点

建成时间

床位数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平米)

资金来源

备注

小东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立街小东庄村悦盛园旁

2004

10

0.2

2000

-

保留

无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瑕街无瑕花园

2005

10

0.2

1720

-

保留

华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明新市镇华明大道10

2007

50

0.3

3000

-

保留

军粮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军粮城示范镇

2014

70

0.3

3600

区筹

迁建

(建成)

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贵庄地区

2017

50

≥0.3

≥3000

区筹

迁建

新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立新市镇

2018

50

≥0.3

≥3000

区筹

迁建

万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万新街

2020

50

≥0.3

≥3000

区筹

迁建

金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桥街迁村并点

2020

30

≥0.3

≥3000

区筹

迁建

华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明新家园

2015

50

0.3

4986

区筹

新建

(建成)

金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钟新市镇

2016

50

联体建筑(公建)

4250

区筹

新建

(建成)

军粮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

军粮城示范镇

2017

50

≥0.3

3500

区筹

新建

东丽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丽湖街

2018

50

≥0.3

≥3000

区筹

新建

3.公共卫生机构。

机构名称

地点

建成时间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

资金来源

备注

疾控中心

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5

2009

1.23

5986

-

保留

监督所

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5

2009

0.49

2400

-

保留

妇女儿童中心

东丽区先锋东路一百中学北侧

2016

0.79

8000

区筹

迁建

南淀地区妇儿保健所

南淀地区

2020

-

与南淀医院合建

市筹

新建

急救中心

南淀地区

2020

-

与南淀医院合建

市筹

新建

采血站

-

2020

-

-

市筹

新建

注:未落实公共卫生机构用地及建设规模的,在新建医院或新建相关卫生机构时应统筹考虑合并设置。

4.社会办医机构。社会办医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按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疗机构。社会资本投建医疗机构,原则上需在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上进行选址,确有需要在本方案外的空间新建医疗机构的,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2020年,天津市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床位总量占同期医院床位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十三五期间,除完成公立医院建设结转项目和新增人口聚集区少量公立医院配套项目外,其他规划项目全部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予以建设。

(三)其他资源配置与建设。

1.人才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切实加强医教研协同工作,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聘请名医来我区工作,并选派本区优秀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到市三级医院和北京、上海等知名医院学习进修。有效发挥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到2020年,全区医院床人比达到1:1.6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床护比不低于1:0.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2.学科建设。借助京津冀一体化政策,与北京等各类高端医疗机构合作,加快扩大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在区内打造数个具备国内领先优势的学科,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建设;两所二级医院引进融合市级优质卫生资源,搭建与市级名院、名科共建机制和互动交流平台,结合自身特色,与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学科共建,最终建成有学术高度、有影响力、有辐射力的学科群。

3.信息配备。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的设计思路,构建一张网、一张卡、多项惠民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实现我区卫生计生业务电子化、智能化,公共卫生管理决策网络化、科学化,医疗服务数字化、精准化,为医疗卫生相关产业提供信息支撑。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计生网络系统标准化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通过3年项目建设,基本形成完整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特别是自2015年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实现全区各级医院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达到天津市三级以上标准,为实现全市身份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数据库做好准备。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安全、高效、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人口健康云平台,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积极推进东丽医疗与北大医疗资源、市内三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联合模式,积极推动临床检验中心、放射会诊中心的成立,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初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有序就医模式。

(四)资源整合与功能优化。

1.分级诊疗。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公立医院资源的结构调整,健康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基层契约式服务,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医疗模式。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借助医联体工程,完成与北京、上海等城市著名医院的远程会诊。推动以东丽医院为龙头,辐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内医联体工程,加强我区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大东丽医院与南开大学的合作力度,做好教学医院的基础工作,将东丽医院打造为医、教、研一体,具有核心竞争力区域医疗中心。做好中医医院与市中医专科医院的技术对接,争取技术支持,切实做好实习医院建设。与东丽医院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中医医疗中心。完成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东丽医院、中医医院综合能力,东丽医院力争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2.多元办医。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致的政策,营造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的政策环境。依法加强监管,提升社会办医服务质量。

3.防治结合。彻底转变重医轻防、防治分离的传统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促进全面健康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联防联控,建立系统高效的慢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与医院急诊科建设的整体规划,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无缝衔接。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技能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职责的监督检查。东丽医院和中医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要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4.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东丽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都要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供中医适宜技术。

5.医养结合。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加快发展康复、老年护理和临终关怀等专科建设,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和联办医疗机构,鼓励基层机构开设老年护理病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将老年人基本疾病诊治与护理、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与咨询)、慢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与生活起居照顾、精神心理照护、文化活动服务、综合服务管理等陪护照顾服务有机结合,真正实行医养结合,切实保障老年健康。推动中医药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规划真正落地。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将本规划的实施与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0年)有机结合,做到相互支撑,协调实施。特别要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区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规划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卫生计生和城乡规划部门,要研究制订与本规划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保障和预留建设用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和规划要求落实相关经费;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创新编制管理;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引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促进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推进资源调整。持续推动公立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有计划、有步骤配套建设适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完成本区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配套设施。

(三)强化实施管理。强化规划实施方案的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完善调整对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规划目标。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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