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管委拟定的《东丽区2021-2022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7000/2021-00068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 文 字 号 :东丽政办〔2021〕7号
  • 主 题 分 类 :城市管理\综合治理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依据《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东丽政发〔2023〕10号),此文件已废止/宣布失效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管委拟定的《东丽区2021-2022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字号:
    

东丽政办〔20217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城市管委拟定的《东丽区2021-2022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21—2022城市管理考核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巩固卫生城区创建成果,继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量化考核表》《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特制定《东丽区2021—2022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以三个着力为元为纲,紧紧围绕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奋斗目标,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延续数字化考核+第三方考核+专项考核的考核模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城市管理考核为抓手,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区从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快速转换,努力打造和谐宜居、百姓满意的文明城区。

二、组织机构

区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城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委、住建委、城管委、民政局、水务局、工信局、文明办、爱卫办等部门组成,每月对各街道、功能区实施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13个街道(功能区)全区域,共计335条道路、394个小区和65个拆迁村庄。

A类:张贵庄街、丰年村街、华新街、东丽湖街。

B类:无瑕街、万新街、新立街、金钟街、华明街、军粮城街、金桥街。

C类:东丽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一)街道(功能区)日常考核,权重各90(见附件1-13

1.垃圾分类A15分;B10分;C20分)

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分类社区建设、配套设施、分类作业、宣传动员,及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引导投放工作;街道(功能区)建立生活垃圾收集检查制度;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各类运输车辆保持车体密闭、分类运输、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杜绝垃圾池、以桶代站及露天垃圾箱体。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2.环境卫生(A15分;B12分;C20分)

主要考核道路卫生、公厕管理、建筑垃圾三个方面。

道路卫生: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全覆盖,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清扫保洁率达100%;实施以克论净专项考核;果皮箱、座椅等马路家具摆放规范、外观整洁,果皮箱无破损、外溢;环卫清扫各项制度和监督管理资料完善。

公厕管理: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设施完好,管理间(工具间)清洁工具、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无杂物,无闲杂人员。公厕服务品质、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工作规范。

建筑垃圾:对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整、合理利用。对偷倒乱倒、社区装修垃圾等日常管控、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拆迁村庄建筑垃圾按照集中堆存、资源化利用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3.市容市貌(AB6分;C10分)

1)市容秩序(AB3分)

提高十乱整治、主次干道、商贸区周边市容秩序治理水平;加强沿街底商 门前三包的落实和管理;便民服务摊点统一规范、严格管理、限时限地经营。

2)街景立面(AB3分;C10分)

规范主干路两侧建(构)筑物完好、整洁统一,街景色调和谐。沿街底商牌匾设置规范,无断亮、缺笔短画、设施陈旧等现象。道路沿线、公园广场设置完好整齐美观的公益广告。

4.违法建设(AB10分)

推进存量违建销账,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提升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能力。

5.园林绿化(AB4分;C15分)

提高园林植物(含行道树)、绿地、绿化设施等养护管理水平。道路绿化植物品种多样,树形整齐,绿地系统稳定、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干净清洁。

6.清洁社区(AB12分)

社区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提高社区环境面貌。

7.河湖环境(AB5分)

强河湖岸线管理,持续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水面、堤岸无垃圾,沿岸无垦殖、违建,水体、水质达到市相关要求。

8.数字城管(AB5分)

各街道对市城管委下派案件处置情况;各街道数字城管案件发现、派遣、处置等情况。《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媒体曝光城市管理问题。

9.道路桥梁养护(AB5分;C10分)

城市道路桥梁平整完好,无塌陷、无破损缺失,便于通行;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规范、齐全;养护工程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工程质量标准实施。

10.城市照明(AB3分;C10分)

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应统筹兼顾,灯杆整洁,无锈蚀、污物;道路亮灯率达到99%以上;灯光设施按时启闭,设施完好,无损坏、断亮、光衰等问题。

11.人居环境(B8分)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实现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有效管控、市容村貌规范整齐、畜禽散养有效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的工作目标。

12.暗查(AB10C15分)

由第三方机构每月对各街道(功能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测评。对AC类全域、B类重点区域内发现问题双倍扣分。

(二)专项考核AB10分)

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持续巩固及市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每月根据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专项考核内容。

(三)加减分项目

1.区联合考核

每月随机抽查部分街道(功能区),对城市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每季度全覆盖一次。成绩达90分(含)以上的街道,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加1分;成绩为85分(含)至90分(不含)的街道,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不加分;成绩在80分(含)至85分(不含)的街道,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扣1分; 成绩低于80分(不含)的街道,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扣2分。见附件14

2.市城市管理考核项目

在每月市城管现场联查和民意调查考核中,成绩第一名,于成绩公布当月对参加考核街道月考核成绩分别加1分;第二名不加分;第三名对参加考核街道分别扣1分;第四名对参加考核街道分别扣2分。

街道(功能区)市级以克论净月检测平均成绩达100分,区月考核成绩不扣分;月检测平均成绩在100(不含)至90分(含),区月考核成绩扣0.5分;月检测平均成绩在90(不含)至80分(含),区月考核成绩扣1分;月检测平均成绩在80(不含)至60分(含),区月考核成绩扣2分;月检测平均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区月考核成绩扣4分。

3.创文、创卫及市、区重大任务保障

依据各街道(功能区)对创文、创卫及市区重大保障任务重视程度、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分值达90分(含)以上,于次月考核成绩加1分;评价分值达85分(含)至90分(不含)不扣分;评价分值低于85分(不含)扣1分。对全区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月考核成绩扣5分。

4.执法队伍建设AB5分)

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行政处罚、完成任务及依法履职等情况。见附件15

五、考核方式

(一)区城管委负责牵头协调工作,汇总考核成绩,拟制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月通报。负责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道路桥梁养护、数字城管、城市照明、违法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等考核工作。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洁社区考核工作。

(三)区水务局负责河湖环境考核工作。

(四)区住建委、城管委负责建筑垃圾考核工作。

(五)区人居办负责人居环境考核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负责专项考核、联查考核、创文、创卫及市、区重大任务保障。

(七)区城管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暗查考核工作。

六、考核通报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会议,通报考核成绩,分析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考核成绩在《今日东丽》报刊、东丽新闻媒体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结果运用

依据市、区考核情况于年中和年终形成区城市管理考核奖罚情况报告呈送区政府审批。由区财政局依据城管考核奖罚情况兑现各街道(功能区)奖补、扣罚资金。奖补资金只能用于各街道(功能区)增加城市基础设施、作业机械、城市设施维护、城市公厕管理、城管工作运行及创建文明城区、巩固卫生城区和城市管理重大任务保障、专项治理等工作经费。

1.资金奖罚

AC类区域:90分为优秀,奖励3万元,每高一分奖励3万元;85分为良好,不奖励;85以下为不合格,每低一分扣减3万元财力B类区域:88分为优秀,奖励5万元,每高一分奖励5万元;83分为良好,不奖励;83以下为不合格,每低一分扣减5万元

A类:对考核成绩为优秀档次且排前两名的街道给予奖补,排名第一双倍奖励。排名末位且优秀档次不奖励,良好档次扣减财力3万元,排名末不合格档次双倍扣减。

B类:对考核成绩为优秀档次且排前三名的街道给予奖补,排名第一双倍奖励。排名后两位且优秀档次不奖励,良好档次扣减财力5万元,排名末位不合格档次双倍扣减。

C类:对考核成绩为优秀档次且排名第一的功能区给予奖补。排名末尾且成绩为优秀档次不奖励,良好档次扣减财力3万元。

参加市城市管理月综合考核的街道,成绩在环城四区排名第一奖励5万元,排名第二不奖励,排名第三、四扣减街道财力5万元。

2)监督问效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城管委负责同志对季度平均月考核成绩为良好档次且排名末位的街道(功能区)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平均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档次全部街道(功能区)分管领导同志进行约谈。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城管委负责同志对累计被约谈两次的街道(功能区)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在市级城管考核和创文、创卫测评中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违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八严禁规定的,依据《东丽区城市管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津丽党办发〔201727号)和东丽区关于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津丽党发〔202019)文件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因违反八严禁文件要求,出现通报的,一次扣减财力5万元;诫勉的,一次扣减财力10万元;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等情况的,取消全年城管奖补资金,并扣除当年街道(功能区)财力50万元

附件: 1.东丽区垃圾分类考核评分标准

     2.东丽区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

     3.东丽区市容秩序考核评分标准

     4.东丽区街景立面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5.东丽区违法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6.东丽区园林绿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7.东丽区清洁社区考核评分标准

 8.东丽区河湖环境考核评分标准

     9.东丽区数字平台考核评分标准

     10.东丽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11.东丽区城市照明考核评分标准

     12.东丽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评分标准

     13.暗查评分标准

     14.东丽区联查考核评分标准

     15.东丽区执法队伍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16.各街道(功能区)城市管理考核范围一览表

     17.涉农街道人居环境范围一览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咨询电话
移动门户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