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丽区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丽区关于开展
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
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2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
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0号)要求,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规销售烟草及其他违法商业行为侵害,严厉打击整治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有损学生德育教育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坚持各司其职、部门协同、联合执法,以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为重点,坚持“重拳打”与“长久治”相结合,“稳、准、狠”与“短、平、快”相结合,在全面、彻底、精准、合力上下功夫,以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更严厉的惩治手段、更全面的宣传教育,打造呵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安全区”,有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专班
成立东丽区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卫健委、烟草专卖局、教育局、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应当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确保专项行动高效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校园周边网点“清零”行动
1.以普通中小学、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50米范围为界,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零售户,坚决予以清零。对现存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零售户,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对在校园周边200米内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行为,坚决予以清零。(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
2.严格执行在校园周边200米内严禁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规定,对违规设立的,坚决予以清零。(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
3.严格执行在校园周边200米内严禁设立彩票网点的规定,对现有学校周边200米内的彩票专营场所,实施清单化管理,按照许可期限逐步予以清零。(责任单位: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切断烟酒制品流入未成年人群渠道
4.全面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彻底清理互联网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制品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常消费、易聚集的场所,以及自动售卖机、无人商店、潮品店、文具店、玩具店、电竞酒店等非传统销售场所,清除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
5.严肃查处各类少年宫、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商场儿童活动区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行为。(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严惩损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违法商业行为
6.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全区范围内的超市、便利店、商场、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严密监管。对烟(含电子烟)酒制品、彩票、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户不履行核验身份证件、设置警示标志、拒绝未成年人购买要求等法定义务,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等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安分局)
(四)严格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
7.要按照合理布局有关要求,严格实地核查新设烟草、彩票、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点。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范围的巡查监管,严禁“红线”内出现烟草、彩票、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户。烟草专卖部门要把电子烟纳入烟草监管范围,从销售网点布局、行政许可、零售行为、公共场所禁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责任单位:烟草专卖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严厉查处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
8.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
(六)快速处理违法违规商业行为举报投诉
9.充分发挥12313全国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作用,快速处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含电子烟)酒制品、彩票、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和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责任单位: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安分局)
(七)强化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社会共治
10.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商业行为侵害宣传工作,压实家庭、学校、社区、监管部门责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宣传渠道,以及公益短视频、“禁烟宣传进校园活动”等宣传方式,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整治成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公安分局、融媒体中心)
四、时间安排
(一)建立台账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建立烟(含电子烟)酒制品、彩票、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点等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6日至4月10日)
校园周边区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治理。其他区域,各成员单位依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台账,逐户排查,属于清零范围的,建立治理清整清单,属于规范管理范围的,建立日常管理清单,做到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全面实现清零和管住的治理目标。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至4月14日)
各成员单位要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巡查检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4月15日至4月18日)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统计分析专项行动数据,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舆论宣传情况、工作台账等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目标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推动,严格规范行动,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坚决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实现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抓好长短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把防范、教育、监管、处罚等工作贯通起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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