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7000/2024-0000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 文 字 号 :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字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承办单位应当自作出决策之日起30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经确认无问题的,原始卷宗由承办单位自行留存,卷宗复印件送司法局备案留存。

四、对列入部门和街道园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各单位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留存档案材料,以备区委依法治区办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1

编制东丽区加快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区科技局

第二季度

2

编制东丽区再生水利用规划

区水务局

第二季度

3

制定东丽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

第三季度

4

编制东丽区乡村旅游示范片区规划

区农业农村委

第三季度

5

编制东丽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区城管委

第四季度

6

进一步优化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区民政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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