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检查时间 |
市 |
县区 |
乡镇 (街道)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源地址 |
问题类型 |
现场问题情况 详述 |
整改要求 |
完成时限 |
整改情况 |
TJ-19-014 |
3月7日 |
天津市 |
东丽区 |
东丽区 |
天津市东兴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华盛道7号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厂焊接工序生产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存在问题:企业未报批私建一喷漆间,增加喷漆工序,现场有较大油漆味,该喷漆间用隔间遮挡,较为隐蔽,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无相关治污设施,该企业现场负责人承认有对小工件进行喷漆加工,大工件外发进行喷漆。 |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
4月20日 |
针对该企业存在问题,华明街、区生态环境局在陪同强化督察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要求企业整改,企业已于当日将私建喷漆间拆除完毕。同时华明街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务必提高环保意识,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3月8日,区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未批新建喷漆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下一步,将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TJ-19-015 |
3月11日 |
天津市 |
东丽区 |
东丽区 |
津滨高速13.8公里-14公里处公路旁秸秆焚烧点 |
天津市东丽区S3(津滨高速) |
露天焚烧 |
现场检查时,存在问题:在津滨高速13.8公里-14公里处,公路旁边坡路基草皮处有秸秆焚烧情况,焚烧范围最大直径约450米,火势最后已扑灭。 |
进一步调查核实,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问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处罚。 |
4月20日 |
经查,起火点为津滨高速上行13.8公里处高速围挡内,该位置为天津市津滨高速管理有限公司管辖。起火原因为高速路基荒草燃烧。军粮城街接到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安排街道执法队赶往起火现场进行灭火。到达现场后,路人已拨打110和119电话,消防队和军粮城派出所已到达火灾现场将火扑灭。经军粮城派出所调查,未发现人为纵火情况。下一步,军粮城街将加强区域内日常巡查力度,形成联防联动,避免焚烧荒草现象的发生。 |
TJ-19-016 |
3月11日 |
天津市 |
东丽区 |
新立街 |
东丽区新立街民族路通道桥附近垃圾焚烧点 |
天津市东丽区民族路 |
露天焚烧 |
现场检查时,存在问题:在东丽区新立街民族路通道桥附近发现露天焚烧垃圾。 |
进一步调查核实,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问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处罚。 |
4月20日 |
新立街发现火情后,立即告知消防队救火并扑灭。经新立派出所调查,未找到人为纵火人员。针对露天焚烧现象,新立街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及时与问题村队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禁烧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居环保协管员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露天焚烧巡查力度,借助高架视频系统做好监控。同时完善应急机制,发现火情及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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