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暂时对外关闭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等全部线下工作场所,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
二、原定于1月19日及之后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前会议、庭审、调解、执行等诉讼服务全部延期。具体安排等候承办法官通知;
三、上述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天津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也可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邮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9号东丽法院,立案庭收
四、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影响,涉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如您有其他诉讼问题,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与我们进行沟通。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我们勠力同心、共克时艰,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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