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峰:
本委已受理的你诉天津金牛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津东丽劳人仲定字[2024]第560号)。津东丽劳人仲定字[2024]第560号主要内容如下:本委于2024年7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因规定公告时间内你未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决定撤回。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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