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雁翔诉天津知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裁决书 (津东丽劳人仲裁字(2025)第548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5:5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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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知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雁翔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津东丽劳人仲裁字(2025)第54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差额20000元;二、驳回申请人部分仲裁申请。如不服该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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