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09:3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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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市消防总队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有效促进消防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支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党政主导作用充分发挥

    支队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严格落实主官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七议”制度要求,先后召开党委会18次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支队结合辖区实际,专门制定落实火灾防范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为主线,以“两个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清零行动,坚持预防为先,强化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支队主要领导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主动汇报消防工作,先后提请区政府召开“百日攻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两个规划”宣贯等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以消安委名义印发仓储物流、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文件,区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力推动了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推动区政府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车棚改建现场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会议,就全区消防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丽区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效推动了消防事业发展。先后分别组织全区20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11家仓储物流以及2家养老机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三)全面推进执法正规化建设

    为打牢消防监督工作基础,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支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执法主体素质。制定学习和授课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考核,及时将新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支队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落实各项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工作,对于3万元及以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重大火灾隐患认定销案等情形,严格进行审批、审核和集体议案。三是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在询问、告知、送达等重点执法环节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的录音录像。

    (四)全面推行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手段的警示、震慑作用,着力开展公众聚集场在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单位等三类信用承诺,逐步将信用承诺情况在信用中国(天津)平台进行公示,以此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养老机构等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同时要做好各类信用管理手段的衔接,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不履行信用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用监管。

    (五)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支队党委坚持在重大节日前和重点敏感时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层层压实责任,队伍各级思想同频、动作同步,切实形成了党委总体统揽、纪委专责监督,条线主责监管的责任体系。每月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隐患问题曝光,并在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明显位置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范围、法律依据、申请流程、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更透明的社会监督促更公正的监督执法。支队安排专门人员,定期开展执法回访,实现业务部门与纪委联动,确保行政权力受到科学有效的制约监督。

    (六)大力开展消防普法宣传活动

    支队以区消安委名义印发《东丽区2022年度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通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联合网格员开展入户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等。在11个街道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在丽尚华庭小区建立消防文化主题社区,进一步扩展了消防固定宣传阵地,在辖区建立消防主题菜市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支队宣传员联合区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培训,深入宜家商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有效提升相关行业、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回顾全年,支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同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缺少系统性、专业性、集中性的培训, 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理解把握能有待提高。二是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推动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进一步推动各委办局、街道、社区和社会单位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消防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排查台账,形成隐患问题清单。

    (二)持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开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中心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对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消防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做到程序到位, 事实清楚, 定性准确, 依据充分, 裁量公正,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树立消防监督的法律权威。同时,把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作为重中之重,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依法履职,尽职尽责, 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的消防监督队伍。

    (四)有效强化普法教育工作

    开展全方位、多频次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线,组织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单位以及居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把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抓好群众性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消防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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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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