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领取养老补贴? 答:按照《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津政发〔2004〕112号)文件纳入保障且已享受养老待遇60周岁以上的征地人员(含参照执行的大东庄、山岭子)。
二、养老补贴标准?
答:征地养老人员每年以调整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为时点,7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0元,69周岁—65周岁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64周岁—60周岁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征地参保人员比照征地养老人员同年龄段增加补贴。现待遇高于补贴后征地养老人员最低待遇的,不予补贴;现待遇低于补贴后征地养老人员最低待遇的,按标准补贴,补贴后不能超过征地养老人员最低待遇,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三、领取年龄怎样计算?
答:以调整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为时点计算。
四、怎样申请补贴?
答:由相关街道统一筛选申报,征地养老人员依据待遇领取名册进行筛选,征地参保人员在金宝二期系统筛选,不需要个人申报。
五、补贴怎样发放?
答:征地养老人员由区财政农保中心发放,征地参保人员由街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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