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30 14:2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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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东丽区“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东丽区“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津丽政务〔2023〕9号)已于2023年6月24日印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区政务服务办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部“打捆”环评试点范围外,将输变电工程纳入试点范围,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此次开展“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以服务东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目标,为企业提供环评审批创新服务,大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提高环评审批质效,提升办事企业群众满意度。

三、开展“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的适用范围?

对同一建设主体,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输变电等基础设施项目,位于东丽区区域内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

四、“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的服务模式?

对同一主体、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多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实行“一本报告报审、一次受理评审、一个环评批复”的打捆审批模式。

五、“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的办理流程?

为便于企业申请“打捆”环评审批,将办理流程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审查、审批三个步骤。报告编制,参照单个建设项目环评编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环评导则,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报告审查,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查程序一致,在收到报告表报审稿后,委托评审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告审批,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一致,在企业取得总量控制指标和评审意见后,进行环评法定公示,公示期满后在承诺审批时限内出具环评批复。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环保城管和建设交通科

政策咨询电话:022-2498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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