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24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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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东丽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18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刘岩萍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收支结构,突出监督管理,加强民生保障,强化债务管理,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2018年预计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7亿元,完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调整的预算任务,同比增长0.8%。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实得财力87.1亿元。2018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亿元,完成预算111.7%其中:基本支出25.6亿元,占总预算的29.4%;项目支出61.5亿元,占总预算的70.6%增加的财力主要是保税区税收分成资金5.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亿元、新增地方债券发行资金7亿元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7.3亿元。

2018年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亿元,完成预算129.2%,同比增加21.2%

2.公共安全支出5.04亿元,完成预算101.5%,同比增长9.3%

3.教育支出14.13亿元,完成预算98.1%。同比增长2.5%

    4.科学技术支出2.62亿元,完成预算71.9%,同比减少29.1%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6亿元,完成预算89.8%,同比减少27.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亿元,完成预算115.3%,同比增长7.1%

7.医疗卫生支出6.47亿元,完成预算106%,同比增长2.8%

8.节能环保支出0.73亿元,完成预算44.4%,同比减少50.9%

9.城乡社区支出24.06亿元,完成预算248%,同比增长

44.3%,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6亿元,完成预算127.1%,同比减少

4.4%

11.交通运输支出0.63亿元,完成预算121.7%,同比增长13.4%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7亿元,完成预算50.4%,同比减少46%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62亿元,完成预算322.8%,同比增加162%,主要是扶持企业发展安排的支出。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52亿元,完成预算85.4%,同比增长24.8%

15.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309万元。

1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54亿元,完成预算54.3%,同比增长5.7%

17.住房保障支出0.57亿元。

18.其他支出1.26亿元。

19.债务付息支出0.77亿元。

2018年预计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57.6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26.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亿元等。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60.2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27亿元、土地出让金支出26.3亿元等。增加的支出在基金预算结余中列支。

以上各项收支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完成后会有所变动。

2018年以来,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坚持勤俭办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势而为,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传统产业动力减弱,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政策性减税降费因素叠加,主体税种出现减收,财政收入增长困难。部分项目支出固化、资金沉淀较多,使用效益不高。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密切关注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一)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收入任务

    加大征管力度,强化税源监控,合理安排收入进度。深入开展双万双服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加强与重点企业沟通协调,努力扩大税收规模,提高税收占比。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落实市级功能区分成资金7.7亿元,增加可用财力。

(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蓄水养鱼”的发展理念,积极涵养财源税源,推进产业存量升级、增量转型,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制定支持智能科技产业、科技创新扶持措施,加快推动智能制造、高端科技型企业发展。发挥科研院所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及跟踪管理,完善科研机构政策支持体系及服务机制,全年投入科技扶持资金1.6亿元。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口径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收回2017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2.2亿元、收回当年预算执行不足30%项目资金5.82亿元,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保障民生支出。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投入保障救助就业资金7.41亿元,主要是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救助资金2.1亿元,落实农民退养、被征地农民、高龄老年人儿童福利和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等支出1.68亿元,拨付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经费1.3亿元,落实公益性岗位等补贴支出0.72亿元,拨付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和义务兵家属优待资金0.25亿元。

(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夯实基层基础,重点支持三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节能环保等重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项目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职能。

加大三农投入,安排生态林管护、河长制、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等资金1.6亿元,保障各项支农补贴政策及时落实。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完成三个增长任务,实施沃土计划学校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拨付中小学学校维修、设备购置等项目资金1.9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公立医院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1.1亿元,落实东丽医院住院楼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和设备购置资金0.2亿元。加大文体事业投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天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文化惠民、全民健身经费以及博物馆开馆经费0.56亿元,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及时拨付2018年污染源普查、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供热管网改造、清洁取暖等经费2.21亿元,确保各项环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城乡社区建设投入,投资0.65亿元用于绿化提升、立面整修等项目建设,落实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扫保养护、以奖代补和考核奖励资金2.23亿元,积极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街(经济功能区)财政体制,实现财政体制全覆盖,将中小学教育、城市养管维护类支出属地化,充分调动街道(经济功能区)增收节支积极性。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管理原则,提高部门预算批复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东丽湖综合管廊项目顺利通过相关部门评审程序,PPP项目实施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财政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税收增长仍面临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债务风险问题较为突出。面对新的形势,财政部门将主动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坚定发展信心,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更好发挥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用,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原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控制融资规模。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投入,稳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一)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计划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亿元,比上年增长0.5%,实得财力79亿元(含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7.9亿元,占总支出的35.3%;项目支出安排48.73亿元,占总支出的61.7%;预备费安排2.37亿元,符合《预算法》规定的要求。

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亿元,增长0.1%

2.公共安全支出5.1亿元,增长0.1%

  3.教育支出14.2亿元,增长0.5%

  4.科学技术支出2.63亿元,增长0.2%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6亿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亿元,与上年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7亿元。

8.节能环保支出0.74亿元,增长1.1%

9.城乡社区支出21.42亿元,剔除上年新增债券支出因素,同比增长0.5%

10.农林水支出2.9亿元,剔除上年新增债券支出因素,同比增长0.3%

11.交通运输支出0.63亿元,增长0.4%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亿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51亿元。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54亿元。

1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10万元。

    17.其他支出1.2亿元,减少4.8%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计划安排基金收入30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成本22.5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7.5亿元。计划安排基金支出30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支出。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东丽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完成好全年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稳中向好,全力推进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征管机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强化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堵塞征管漏洞,保持税收稳定增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水平。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动土地出让工作,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不断扩大收入规模。

(二)进一步严格支出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严格落实财经政策要求,强化津贴补贴、“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监管。统筹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全年投入保障救助就业资金7.4亿元。主要是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资金2.1亿元,安排农民退养、被征地农民、高龄老年人、儿童福利和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等资金1.35亿元,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0.78亿元,安排公益性岗位补贴、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预算0.81亿元。

(三)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文化体育、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安排储备林建设资金、西河等4条二级河道黑臭水体修复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等项目资金0.6亿元。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优化区级教育经费结构,落实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继续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公立医院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落实东丽医院住院楼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和设备购置资金。继续加大文体事业投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大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部分比赛资金保障。继续深化市容环境整治建设,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资金保障。

() 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注重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关联和互动,推进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规范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施政府预算零基管理,压缩行政开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顽强拼搏,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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