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任国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汇报东丽区2023年区级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政府债务限额变动情况
2023年1月16日,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债指〔2023〕1号),提前下达我区部分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6亿元,均为专项债务。下达后,我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由2022年底的484.22亿元增加至493.8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预算调整事由
2023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6亿元,共分配6个项目,已发行3个项目5.9亿元;后续发行1个项目1.1亿元;剩余2个项目2.6亿元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不具备发行条件,正在进行项目调整。
现已发行项目为东丽詹庄等七村村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海旭园3亿元、东丽湖地区东文北路工程2.7亿元、天津市东丽医院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0.2亿元。后续发行项目为东丽经开区供热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71.8亿元调整至81.4亿元,比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9.6亿元,主要是由于专项债券发行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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