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30 17:0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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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方案 浏览次数:175次BOA30E-1101-2018-093841

为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层级

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2022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22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具有教育教学指导任务的事业单位教师。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22年东丽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2022年东丽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2年东丽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水平测试和业绩材料评审

五、岗位要求

各单位按照《市职称办市教委职称办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统筹使用的通知》(津人专职[2018]21号)采取单位核算,区教育局统筹相结合的方式核定2022年度各单位高、中级职数,由各单位填写《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数额核定表》,报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高、中级岗位使用职数。民办中小学不受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六、申报材料

申报东丽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须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述职报告》即:申报人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汇报其学历、资历及其业绩等情况,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高、中级职务各2

(三)原始学历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教师资格证书》;

(五)现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岗位聘任通知;

(七)《考绩卡片》及年度考核材料;

(八)主要论文、论著、课题或教育教学案例

(九)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十)个人申报《承诺书》;

(十一)单位推荐《承诺书》;

    (十二)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二年的经历,晋升人员须填写天津市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登记表》;

(十三)师徒结对子材料师徒协议、徒弟获奖证书等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2022年930日前,东丽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2022年1031日前,用人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2022年1118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四)2022年12月初,组织高、中级职称水平测试工作;

(五)2022年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议,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六)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通过人员信息,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tjdl.gov.cn/

(七)线下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东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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