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期间蛋鸡肉鸡养殖场(户)一次性补助工作方案和生猪屠宰企业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19号)要求,现将我区拟上报的蛋鸡场(户)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3月12日至3月19日),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委联系,联系人:陈靖,联系电话:24967170。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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