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汇登未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关于我局办理你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丽]劳监改字[2023]第409号),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丽]劳监改字[2023]第409号)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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