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94号)有关规定,现依法将已报告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公示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24982923
附件:《2024年度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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