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12 18:4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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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机制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东丽实际,制定东丽区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群众满意”为导向,继续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机制,全程负责项目审批各类手续办理,让项目审批变“走弯路”为“跑直道”,切实减轻企业跑办手续的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项目落地进度。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委托。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从实际出发,自主选择项目审批帮办代办的方式和事项。

  (二)无偿帮办。为投资者提供申报咨询、业务指导等帮办服务,除法定缴费事项外,一律实行无偿服务。

  (三)便捷高效。强化效能意识,简化办事流程,规划简便快捷的办理路径,提供优质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2020年6月底前组建区、街道园区两级帮办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区级帮办队伍由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区住建委(含招标办)、区人防办等部门安排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由区政务服务办审批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协调;街道园区级帮办队伍由各街道园区根据园区内项目情况自行组织成立,提供企业办事全流程服务。(责任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

  (二)深入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各部门加强对审批、服务人员政策培训,强化帮办人员服务意识,提升帮办服务能力,确保帮办服务政策、并联审批流程、事项、要件、环节等要素“一口清、一口准”。各街道园区根据园区内项目情况,按照“源头对接、专人帮办、全程服务”原则,落实项目清单管理,安排专人开展全程服务,定期开展上门服务,了解企业生产建设进度,全程指导、协调、跟踪、督办审批服务手续,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前准备要件,并及时向区级帮办队伍反馈项目存在问题,由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提高审批效率。(责任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

  (三)落实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举措。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政策宣讲指导会、审批中项目协调推动会、审批后成功经验总结会贯穿服务全流程。对新取得土地的项目,变企业来访为主动上门拜访,提前开展项目辅导,根据项目基本情况量身制定项目审批流程;区级帮办队伍定期开展调研,对项目存在问题梳理汇总,召开例会,对问题加以解决;审批结束后,各部门对各类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做好经验推广。(责任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改革措施,持续开展帮办代办全程审批服务,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二)强化衔接配合

  区街两级帮办队伍要主动上手、齐抓共管,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宣传培训

  区级帮办队伍应当编制事项办理规范文本,加强对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各街道园区应尽量保证帮办代办队伍人员稳定性,确保服务人员熟练掌握与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做好对企业和办事人员的辅导帮助,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区政务服务办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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