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津门小学魏红、赵俊芬违法犯罪情况通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911T/2021-00018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教﹝2020﹞57号
  • 主 题 分 类 :教育\基础教育;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津门小学魏红、赵俊芬违法犯罪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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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丽教202057号                 签发人:黄佩玲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明纪律和规矩,增强教师尊法守法意识,现将津门小学魏红、赵俊芬违法犯罪情况进行通报。

魏红,原津门小学教师,2020810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东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赵俊芬,原津门小学教师,20191227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东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魏红、赵俊芬开除处分。

各学校(单位)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政治方向,潜心教书育人,规范从教行为,塑造良好的个人品质与工作作风。

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学校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认真查找学校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筑牢师德底线。各学校要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体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岗位责任意识、敬业奉献意识,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底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原则,为人师表。

三、增强法纪意识。魏红、赵俊芬违法行为的发生,究其原因是自身法纪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后果严重性认识不足造成的。各学校要加大对教师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丰富教育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增强广大教师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恪尽职守,廉洁从教,树立良好教师形象。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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