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落实《市教委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体美劳课程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美劳教育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
津丽教﹝2021﹞8号
签发人:黄佩玲
根据《市教委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体美劳课程排查整改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美劳教育的通知》(津教政办〔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各中小学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劳动与技术课、劳动课、通用技术课的有关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和劳动教室。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标准、严格落实要求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7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32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党办发〔2020〕18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改变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设置,不得擅自删减或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和劳动教室。(责任单位:中小学教育科、各中小学校)
公布课表,主动接受监督
全区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要通过校外公示栏、校内宣传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体美劳课表,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知晓体美劳课应该开设的课程、课时数、主动接受监督。教育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学校不能开齐开足体美劳课程的举报。(责任单位:中小学教育科、各中小学校)
严格督查,做好工作落实
教育局相关科室结合科室职责,通过常规检查,重点巡查等形式对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督导室结合各中小学自查和各科室抽查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并做好市政府督导室对我区专项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责任科室:督导室、中小学教育科、德育群团科、体卫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中小学及相关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确保实效
相关责任科室要组织好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和课时,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专用教室或教学场地。
做好整改,巩固效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体美劳课程开设情况,音乐、美术、劳动专用教室使用情况的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附:《东丽区体美劳课程排查整改工作安排表》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杜九明;联系方式:022-84375720)
附件
东丽区体美劳课程排查整改工作安排表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科室 |
1 |
制定《关于落实<市教委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体美劳 课程排查整改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美劳教育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
2月24日前 |
督导室 |
2 |
组织责任科室召开“关于开展体美劳课程排查整改”工作协调会。 |
2月24日 |
督导室 |
3 |
(1)组织各中小学开展自查、排查。 (2)检查学校课表,严格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设要求。 (3)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课表进行公示。 (4)公开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学校不能开齐开足体美劳课程的举报。 |
3月5日前 |
中小学教育科 |
4 |
将自查情况、公布课表情况、监督举报电话情况形成报告,报送体美劳教育处和督政处。 |
3月12日前 |
中小学教育科 |
5 |
组织各中小学根据自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
3月12日前 |
中小学教育科 |
6 |
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对体美劳开设课程及专用教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3月12日-4月10日 |
督导室 |
7 |
各相关科室对体美劳开设课程及专用教室使用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送督导室。 |
4月10日前 |
中小学教育科 德育群团科 体卫科 |
8 |
结合相关科室检查情况,形成区级整改情况报告,报送体美劳教育处和督政处。 |
4月16日前 |
督导室 |
9 |
结合各科室检查情况,对体美劳开课情况和音乐、美术、劳动教育教室被挤占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导。 |
4月1日-4月25日 |
督导室 |
10 |
完成专项督导报告。 |
4月25日前 |
督导室 |
11 |
4月30日前 |
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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