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东丽区婚丧礼俗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津丽民发〔2019〕2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破除陈规陋习,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制定了《关于推进东丽区婚丧礼俗改革实施意见》,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东丽区婚丧礼俗改革实施意见
为落实市区相关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遏制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之风,巩固城市文明成果,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推动我区婚丧礼俗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以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整治婚丧喜庆活动扰民为主要内容。突出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民参与,大力倡导节俭养德,培育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形成依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任务
(一)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提倡以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力求婚礼仪式简朴、氛围温馨。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举办讲奢华、互攀比的婚事,最大限度缩减宴请对象,宴请对象一般限定为亲戚,杜绝宴请有利益关系的宾客,自觉抵制婚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二)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积极推行生态葬、树葬、深埋等安葬方式,大力宣传绿色殡葬政策。提倡厚养薄葬的价值观,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反对各种迷信、繁琐丧事仪式、环节。杜绝在丧事中占用社区绿地、道路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等不良习俗。自觉抵制在社区内、道路两旁抛撒纸钱、焚烧逝者遗弃物、搞封建迷信、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减少扰民现象。鼓励采用敬献鲜花、植树葬等方式缅怀故人,严禁在道路两旁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积极推动各街道社区成立丧葬礼俗改革组织,健全机制,强化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具体举措
(一)大力倡导婚事新办的新风尚。在操办婚事过程中,倡导仪式从简、档次降低、规模缩小、时间缩短;加强酒店餐饮行业指导,引导并督促酒店降低喜宴标准。
(二)相关部门积极举办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准新人”及其家人了解当下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感悟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与担当,让“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庆消费观不断弘扬。
(三)在人口集聚区实行丧事严管。严肃查处违规在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燃烧和抛撒纸钱、使用扩音设备、燃放烟花爆竹等丧事扰民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在主干道漫游、绕行、招摇跪拜等影响交通和市容行为;加快建设殡仪服务场所,将治丧、吊唁、守灵等丧事活动集中办理;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立婚丧礼俗改革自治组织。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居民议事会等组织,通过建立道德评议等方式,帮助群众转变落后思想观念和深刻认识婚丧陋习的危害。
(五)建立由街道统筹,居委会为单元的网格管理。实行婚丧办理全程跟踪服务的机制,实施事前告知、事中监督、违规提醒程序,通过源头管理和全程跟踪,切实解决婚丧礼俗整治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及党员要带头移风易俗,结合“双创”工作要求,弘扬社会文明新风;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激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全区各部门通力协作。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爱卫办及各街道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协作,形成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的工作形式,周密安排,不断推进婚丧礼俗改革。
(三)坚持强化督查,形成考评机制。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婚丧事项办理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切实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点名通报进行问责,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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