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东丽区壹童馨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批复 |
津丽民发〔2018〕58号
天津市东丽区壹童馨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你们报来“关于拟成立天津市东丽区壹童馨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天津市东丽区壹童馨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批复如下:
一、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许洪娟(女);
三、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世嘉大厦6-1-7;
四、业务范围:向社会和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内部培训、督导、策划、评估和各类社会工作实务服务;开展社会宣传、交流;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
五、开办资金:叁万元(人民币);
六、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望你们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依法开展活动。接此批复后,按法定程序到天津市东丽区审批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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