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民政局中共东丽区委政法委东丽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关注人员常态化排查兜底帮扶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946D/2021-0000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民发〔2021〕7号
  • 主 题 分 类 :民政\社会救助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民政局中共东丽区委政法委东丽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关注人员常态化排查兜底帮扶工作的通知

字号:
    

 津丽民发〔2021〕7号


各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

2020年全市连续发生了多起触及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为预防和遏制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重点关注人员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将原“特殊困难人员”更名为“重点关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重点关注人员定义:全区“关爱群体”中易发生触及社会道德底线,在家中容易发生意外、出现危及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危人员。

重点关注人员排查范围主要包括:特困、独居、失能、空巢、留守“五老”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四小”以及其他的重病重残、精神障碍患者、儿女不能经常提供照料或照顾困难的老人、低保、残疾或没有履行监护责任导致照料缺失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各类人员界定标准详见附件)

重点关注人员信息统一归口至智慧党建引领智慧社会建设信息平台【关爱群体子系统】中民政局管理的人员信息台账。

二、建立台账

(一)网格员排查上报。社区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五老四小一员”中重点关注人群的日常排查工作,通过日常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上报社区书记;各街道相关责任科室安排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负责农区网格内重点关注人员的日常排查工作,随时发现随时上报街道相关责任科室。同时,各社区网格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要建立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动态掌握辖区内的重点关注人员情况,对新增、减少的重点关注人员及时上报,由社区书记通过平台进行增补、减少。

(二)社区审核把关。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轴心作用,加强工作统筹,针对社区网格员上报的重点关注人员进行细致研判,审核把关。把各类人群中的重点关注人员全部纳入名单,落实到每个网格,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织密织牢重点关注人员关注网。

(三)民政局核实认定。民政局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各街道、社区上报的重点关注人员排查的认定工作,及时指导各街道、社区、网格员完成新增、减少人员的变动。

三、定期走访救助

重点关注人员排查走访纳入常态化工作,网格员对辖区内重点关注人员通过采取微信、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每天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托养人履行托养义务情况、日常生活困难情况、健康状况、精神状态等方面,善于发动网格内的热心群众和邻居,有异常第一时间联系网格员,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

民政局发挥保障职能作用,加强对各街道、社区上报的重点关注人员排查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各街道业务科室对网格员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处置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重点关注人员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扎实开展排查。街道、社区、网格员及时对辖区重点关注群体全方位进行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结合5月份网格员入户走访任务(425日下发),于524日前完成首轮重点关注人员的排查上报工作,由社区书记核实后录入智慧党建引领智慧社会建设信息平台-关爱群体子系统-人员信息-民政局-重点关注人员台账。(已将原“特殊困难人员台账”信息迁移至“重点关注人员台账”,台账中已有重点关注人员无需新增,如有信息变化需要及时更新;未在台账中的重点关注人员需要新增录入。)

(三)强化区街联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网格中心成立重点关注人员工作专班,及时与各街道进行沟通对接,形成区街联动,确保不发生触及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附件:人员类别界定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政法委员会




            天津市东丽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20214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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