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财务抽查审计的通知 |
津丽民发〔2021〕21号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财务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1月30日。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委托天津市君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社会组织财务抽查审计。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社会组织57个,其中社会团体19个、社会服务机构38个(附件1)。
四、抽查审计内容
对被审计社会组织的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抽查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对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五、抽查审计重点内容
1.执行会计制度情况。
2.会计出纳是否岗位分离,查看有无会计出纳岗位责任。
3.证章保管即询问印章哪个部门保管,同时查看有无证章保管制度。
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重点关注报销手续)。
5.资产管理制度。检查资产状况和投资决策机制,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6.财务账册是否健全(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记账凭证是否装订好(封皮、汇总表、凭证是否编号、记账凭证中制单会计复核均签字);账册是否有月计、累计;现金是否存在坐支现象,是否定期送存银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是否定期核对,调节表中是否存在大额未达账项,检查中应对大额未达账项进行追溯或延伸;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
7.往来款是否按照项目进行分项核算,如二级明细是否合理。
8.固定资产,查找有无固定资金产管理。入账价值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折旧是否正确。
9.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金,低于部分补足后的账务处理,是否存在抽逃资金等违规问题。
10.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及收费标准是否合规,收费标准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公示,收入的票据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合规。
11.接受捐赠、资助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与符合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是否向主管单位报告,是否向社会公布。
12.成本费用是否建立二级明细核算科目,不能在一级科目中记录总账,报销手续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或者无制度无报销手续。原始票据是不是正式发票,白条现象绝对杜绝,是否存在营利性的经营行为等,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组织资产或者接收捐赠、资助的违规行为。
六、抽查审计方法
采取送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方式。
七、抽查审计工作要求
1.各有关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抽查审计工作,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抽查审计需要准备资料(附件2)送东丽区民政局221室,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
2.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2.抽查审计需要准备资料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傅忠超;电话8437547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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