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征集东丽区2021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
津丽民发〔2021〕14号
各街道相关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长效机制,促进建立品牌社会组织、打造品牌公益项目,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东丽区民政局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征集公益创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扶老助老类。为空巢、失能、失独、残疾、高龄等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开展的“助医、助养、助浴、助行、护理技能培训”等公益服务项目;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日间照料、社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配餐助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医疗救护”等专业支持项目。
(二)扶残助残类。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援助、医疗义诊、心理咨询、康复指导和照料、技能培训、就业支持、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项目。
(三)扶贫助困类。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料、学业辅导、困难帮扶、紧急援助、心理疏导、康复护理、促进就业等社会服务项目;困难群众信息收集与家庭情况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类公益事业项目。
(四)社工服务类。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围绕“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的“法律援助、社区安全、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文明行为倡导、家庭和社会矛盾调解、流动人口融合、吸毒等特殊人群行为矫正、特困供养人员群体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
(五)妇女儿童帮扶类。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主要服务群体,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谐家庭建设、妇女创新创业、社区青少年帮教、女性社会组织培育以及社区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照看等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
(六)志愿服务及其他社区公益类。围绕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发展、推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志愿者培训、注册及服务时长记录、志愿者激励与保障;社会组织孵化、公益创投组织实施、社会服务空间托管、社区服务信息收集与分析、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等公益服务开展的项目。
二、项目设计要求
(一)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要有创新性。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能有效地弥补现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项目实施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三社联动”。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和针对性。在项目书撰写前,需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需求性调研,形成需求性调研报告并加盖项目调研区域社区居委会公章。项目实施后,要能有效地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受益群体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三)项目设计可操作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具有清晰的计划和可量化的指标,有合理的预算和成本效益。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四)项目策划可持续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在项目书设计上,需具体体现项目实施三年内的规划和成效。
(五)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团队配置合理。
项目不资助与现行政策补助范围重复、社会组织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研究和单一宣传类活动,以及讲课、图书赠送等受益对象宽泛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东丽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上一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
(二)具有实施项目所需专业队伍,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合规独立的银行账号和专业财务人员。
(四)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应确保专职工作人员中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五)具有3A以上评估等级和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经验、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六)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项目申报由所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统一组织,并担负主体责任。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域为天津市东丽区,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小微项目可适当缩短。
(二)一个社会组织原则上最多申报一个项目,如有优秀项目可增加,每个组织最多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已获得其他资金来源资助的服务项目,如无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等内容创新,不得再次申报。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本次公益创投项目征集通过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征集日期截止2021年7月25日17时。项目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dlqgyct2021@126.com。
(二)评审立项。项目征集结束后,由第三方对申报社会组织的项目书内容和申请资质等进行初审,并提供项目设计培训和优化辅导服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经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通过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区民政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项目实施。本次公益创投的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经过评审和公示后确定的公益创投项目,项目主办方与项目实施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方须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财务情况,配合第三方做好项目督导工作。
(四)结项评估。结项评估采取实地抽查、查阅材料、审核票据、集中展示、专家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形成《结项评估报告》。完成优秀的项目在下一届创投征集中优先考虑,不合格项目,视情况追回已拨款项。
六、项目经费安排
(一)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为5千元至15万元。
(二)申报单位提出项目资金预算。
(三)项目公示结束后,东丽区民政局将与公益创投获选项目实施方签订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七、项目监督机制
(一)本次公益创投主办单位为东丽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次公益创投活动,聘请第三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督导,并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评审、跟踪督查项目执行过程、开展项目评估验收等工作。各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发挥好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百姓、服务民生等作用,积极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提升承接公益项目能力。
(二)每个项目要做到专款专用,遵守资金使用规范。如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相关款项可依据财务规范作出相应处理。
(三)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究责任。
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以上情形须退出创投项目,终止协议,并追回支持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市、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东丽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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