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大毕庄村:
你村提交的凿井申请和《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大毕庄村取用地下水资源论证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村委会取用地下水的申请,主要用于生活。取水地点为村东南凿井1眼,取水层位分别为新近系第Ⅴ含水组,深度暂定500米,水井深度可根据凿井时的具体水文地质条件做适量的调整。
二、请你村委会在凿井施工前将凿井施工方案报区水利局审查。取水工程竣工后按要求将成井资料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中心,由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验收。
三、施工单位须按照《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的有关规定施工。
四、见文后,你村委会通知施工单位到我局办理机井施工许可证,手续齐全后方可施工。
五、施工单位需在水井施工中的电测井、下井管等重要施工阶段,提前两天通知我局,我局将派人到现场监督指导完成上述工作。
六、取水工程验收合格,请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取水许可证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用水。使用前按规定安装好水表,此机井为生活用水井,如向企业供水必须向水行政主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地下水资源费。
七、我区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防止地面沉降加剧,为此在不增加机井数的前提下,新机井施工使用前,必须将村东北占地范围内的机井(2007年成井)进行回填。回填由专业队伍负责施工,施工时我局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指导完成回填任务。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