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印发《东丽区“水电气暖”协同联办报装服务机制》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789047/2023-0001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政务〔2023〕10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印发《东丽区“水电气暖”协同联办报装服务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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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水电气暖”协同联办报装服务机制》的通知

区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全力落实天津市“十项行动”和9方面33条政策措施,提升水电气暖接入服务质量和效能,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城管委、工信局、水务局,联合制定了《东丽区“水电气暖”协同联办报装服务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在确保“水电气暖”报装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营、企业承诺形式统筹建设工程整体进度,保留各专营报装业务原有灵活性、独立性,创新优化对接、服务、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协同联办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平台和资源,推动“水电气暖”报装空间集中、功能集成、覆盖延伸、服务优质、共建共享,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方面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智慧性,着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具体工作

突出“全周期”服务,着力解决水电气暖报装接入业务分头申请、资料重复提交、反复踏勘和“管线打架”重复施工等突出问题,创新企业水电气暖协同联办报装机制

(一)超前对接。实行政务服务与市政公用服务联动,在投资项目申办立项阶段,由区政务服务办负责推广介绍本“机制”,并依企业自主决策,将项目水电气暖报装需求,推送至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专营单位与项目单位建立联系,按各自领域政策要求进行综合研判,超前提供具体指导服务,核实地块周边外部市政配套,规划部署上位管网和接入条件。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城管委、工信局、水务局及各自分管水电气暖各专营单位(以下简称“各专营单位”)

(二)协同服务。专营单位依据各自行业规程要求,超前对接企业报装意向开展政策解读、流程介绍、要件说明等前瞻性指导工作;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深度和稳定度集成具备条件的相关专业,以“一家牵头、多家协同”形式开展联合设计前端控制,源头处置化解“水电气暖”报装环节潜在问题;指导项目单位做好临水、临电等施工准备工作,为企业用户后续启动报装工作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城管委、工信局、水务局及各专营单位

)一窗受理。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领头水电气暖相关报装事项,各专营单位分头做好服务,遵循能并尽并、竭尽集约原则,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渠道实现“一窗受理”推动报装工作时序加速,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标准的,相关审批事项承诺工作日内启动后续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及各专营单位

并行推动在保障工程安全可靠、依法合规基础上,依企业申请,各专营单位应加强与建筑工程现场进程匹配,结合项目现场实际进度和工作条件主动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创造条件,实施现场踏勘接入方案设计、商务谈判、费用缴纳、施工组织等环节的联合开展以尽量减少重复开挖和修复作业降低企业成本和施工影响

责任单位:各专营单位

报装验收。对有需求并条件允许的项目,依企业申请自主选择按照事先协商时间,可执行水电气暖专业联合上门检测、试压验收服务验收情况及时报送相应上级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探索“通水、通电、通气、通暖”工程联合验收新模式

责任单位:城管委、工信局、水务局及各专营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由职能专业科室指定专人,统筹工作实施与协调推进,行业主管部门与各专营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络、协调会商平台,确保政策要求、工程信息上传下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强化过程管控和信息互通共享,确保“机制”高效有序实施。

(二)注重改进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各专营单位要在协同联办报装服务过程中,实事求是以客户调研回访情况,检验机制落实成效;积极对接各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对不足之处及时改进,持续优化调整,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严守行业监管

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专营单位要严守职责,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未达到安全要求的,要严守安全底线,不得以服务为名放松尺度。各专营单位加强检查、记录、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加强经验总结

各水电气暖专营单位结合实践成果注意挖掘机制运行中形成的新经验、好做法,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改革政策要求,做好先进经验的收集汇总与宣传推广,扩大企业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助力我区“水电气暖”协同联办报装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马欣    联系方式:249813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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