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946D/2020-00014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民发〔2019〕13号
  • 主 题 分 类 :民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津丽民发〔2019〕13号


各街道民政办(社区科):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2019年民心工程中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任务及《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现将《东丽区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丽区民政局

                         2019215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19年美丽社区

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2019年民心工程中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创建美丽社区7个、精品美丽社区1个。

二、方法形式

由区民政局对2019年各街道申报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申报推动、指导监督、巡查督查、督促整改;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进行指导监督、巡查督查、年终评估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分段实施;逐一查看、全程跟踪;强化督导、综合评估”的原则,分五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

1.制定实施方案(215日前)。制定印发《东丽区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明确创建标准(215日前)。严格按照《2019年美丽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和《2019年精品美丽社区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2)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3.确定创建名单(215日前)。各街道结合实际,确定2019年拟申报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名单,填写《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3),于215日中午前报区民政局政建科。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在自查的基础上确定数量和名单,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二)动员部署

4.召开会议进行部署(2月份)。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三)创建实施

5.组织申报社区居委会主任培训(3月份)。组织各街道申报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授创建标准和如何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及把握的具体程序和重点环节。

6.组织观摩学访(3月份)。组织申报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学访和交流。

7.开展巡查指导(3月份至10月份)。配合市巡查组,对各街道申报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进行实地巡查和暗访,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督促整改。巡查和暗访中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综合服务设施不达标、社区组织体系不健全一票否决。通过“访居民、问工作、聊效果、看资料”等方式,了解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社工队伍精神状态、创建成果和基础工作管理情况,发现典型,梳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中期反馈书面报告。

8.召开中期推动会(7月初)。根据前期暗访巡查情况,召开会议进行中期推动,通报各街道创建工作进度、成效、亮点、特色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9.重点整改(8月份)。各街道根据中期推动会的通报情况进行重点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创建资格。

(四)年终评估验收

10.自查自评(9月份)。各申报社区自查自评;区民政局采取实地评估打分的方式,对各街道申报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进行评估,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再完善。

11.市级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评估验收(10月份)。迎接市专家评估组对我区申报创建的市级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同时结合区绩效考核要求,对申报的所有社区进行考核验收,对通过中期巡查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候选单位进行评估,确定初选名单。

12.公示和满意度测评(1120日前)。市民政局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测评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满意度测评后,对拟定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命名表彰

13.确定最终名单(1130日前)。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公示的基础上,由市民政局确定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名单并下发命名决定。

四、工作要求

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二十项民心工程和区重点工作,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及时向街道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街道党委的大力支持,要精心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步骤要求,将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宣传开展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动员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严格按照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的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确保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 2019年美丽社区创建指标体系

2. 2019年精品美丽社区创建标准

3.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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