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津政办发〔2019〕3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2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津人社办发〔2019〕95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2020年度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帮扶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73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33号、市人社局关于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39号等文件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我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线上培训以及困难村人员生活费等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8496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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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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